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一般是患者和医院之间产生的纠纷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一般是患者和医院之间产生的纠纷,和一般的纠纷存在着差别,因为一方是医院,对于患者需要的证据,需要在医院去取证。那么在举证的时候会存在着一定困难。今天整理了关于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人民法院要做出患者胜诉的判决,必须要确认下列事实存在:
  
  1、患者在医疗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存在着疏忽或懈怠的过失行为;
  
  3、患者所受的人身损害是医疗过失行为所致。对于第1项事实,较易于证明。
  
  但对于第2、3项事实,一般的患者,则很难以证据证明。在现有的医疗服务水平下,误诊与否、治疗及时与否、手术及处置适当与否以及使用的材料合格与不合格等等,别说患者对此一无所知,有时甚至连医务人员在诊疗当时也缺乏非常精确的认识,以此来判断医务人员有无过失比较困难。至于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因果关系的认定,更需要专业人员运用其专业知识和技能才能进行,普通患者是无法证明作为专家的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损害之间因果关系之有无的。
  
  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过错推定和因果关系推定。
  
  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就意味着受害人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以后,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事实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明成立,推翻因果关系推定,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不能证明的,因果关系推定成立。
  
  实行过错推定,受害人不承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法官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主张自己无过错,则须自己举证证明。证明成立的,免除其责任;不能证明的,则过错推定成立。
  
  由于实行了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的举证责任规则,因此,按照民事诉讼证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当然应由医疗机构提供。因为它是医疗机构一方希望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受害人的损害后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不存在过失的证据。而受害人在诉讼中不必举证证明因果关系和主观过错这两项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成立,因而在诉讼中无须提供这样的证据。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这些规定确定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以及附条件的推定过错责任原则。那么也就意味着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应当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或者至少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法定的三种情形,且存在因果关系。
  
  在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采取的是的过错责任原则即受害人只需要证明自己受到的损害,然后由法院判定医院举证证明自己的无过错。因为医院的特殊性,要患者自己取证是存在着困难的。如果有问题,建议在找专业律师咨询。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
      我国对于医疗技术是非常重视的,它关系到国人的生命健康,但是对于某些非法厂商生产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的行为受到法律的严厉查处也受到道德的谴责,而非法使用者也会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怎么罚呢?详情见下文。 刑法条文 第一百四十五条生产不符合人体健康的...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 近几年,由于媒体的发达,越来越多的医疗纠纷被媒体所报道,因此医患关系成为人们十分关注的一个问题。对于医院来说,处理好医患关系,防范医疗纠纷是医院管理工作的其中一个重点,那么,医患关系医疗纠纷如何防范?下面我们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


·医疗期待遇具体包括哪些
      医疗期待遇具体包括哪些关于医疗待遇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医疗期内职工享受的待遇,第二种是医疗期届满后享受的待遇。第一种待遇是在医疗期内,企业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应当支付给职工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其中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助费可以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是不能低...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
      医保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在我们就医的时候,可以进行报销医疗费,因此,很多人对于在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报销的步骤就存在一定的疑惑。那么,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异地就医报销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1)IC卡、...


·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一、医疗事故律师是怎么收费的 (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三)代...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一、非法行医赔偿责任谁进行认定 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五)项规定,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医学会不予受理鉴定。在诉讼过程中,如需鉴定由法院委托法医鉴定机构来进行。法医鉴定与医学会鉴定的区...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的内容有什么
      医疗损害责任情形的内容有什么医疗损害责任是医疗机构或者医务人员在给病人进行医治的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所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医疗事故带给受害人的损害程度不同,赔偿责任的大小也就不一样。那么医疗损害责任情形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医疗损害责任情形。医疗损害责任情形1、医疗...


·医患纠纷及其法律救助是怎样的
      医患纠纷及其法律救助是怎样的当今社会,医生和患者的关系非常紧张,医患纠纷也十分频繁。你知道医患纠纷到底包括哪些吗?如果发生医患纠纷,你知道应该如何去处理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吗?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一一做出解答,您有兴趣的可以阅读做一个了解。 一、医患纠纷的类型有哪些 医患纠纷指医方...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吗
      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吗医疗过错鉴定可以自己申请,按《民事证据规定》第4条第8项的规定,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医疗行为是否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其举证责任在医方。但对其主张的事实进行举证,既是当事人的义务,也是当事人的权利。患方当然可以向医学会提出医方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费:
      医疗费: 按实际支出计算。法院一般按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据实计算。 整容植皮费可列入医疗费范畴。 二、后续治疗费用(取内固定费、康复治疗费等): 一般参照医疗证明或者司法鉴定中心的法医鉴定结论确定的费用确定。特殊情况的,按实际发生时确定。 三、住院伙食补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