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工作岗位上有些职业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容易对劳动者造成一定身体上的损害,这时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但是想要认定工伤是需要一些条件的,最重要的是,伤情要能评的上伤残才能通过的,那么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伤残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是我们整理的有关内容。
  
  
  人体重伤鉴定标准
  
  第七条肢体缺失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任何一手拇指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二)一手除拇指外,任何三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或者两手除拇指外,任何四指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三)缺失任何两指及其相连的掌骨;
  
  (四)缺失一足百分之五十或者足跟百分之五十;
  
  五)缺失一足第一趾和其余任何二趾,或者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四趾;
  
  (六)两足缺失五个以上的足趾;
  
  (七)缺失任何一足第一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八)一足除第一趾外,缺失任何三趾及其相连的跖骨。
  
  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规定手指骨折工伤鉴定标准:九级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一手食指2~3节缺失,一拇指指间关节功能丧失;
  
  十级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
  
  手损伤
  
  重伤一级
  
  双手离断、缺失或者功能完全丧失。
  
  重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 36%。
  
  b)一手拇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c)一手除拇指外,其余任何三指挛缩畸形,不能对指和握物。
  
  d)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超过指间关节。
  
  e)一手示指和中指全部离断或者缺失。
  
  f)一手除拇指外的任何三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 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 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 2至 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 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 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第(一)款: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申请工伤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综上所述,如果伤情没有影响手指功能的话是不算伤残的,自然也无法通过手指轻微骨折工伤认定的,如果影响了手功能,再符合工伤前提,此时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具体伤残等级要看对手功能影响的程度。在这里提醒广大劳动者工作中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一、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职工符合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还需要注意的是:“醉酒或者吸毒”和“自残或者自杀”,应当以有权机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论性意见和人民法院生效裁...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
      江苏省政府针对全省范围内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制定了非常详细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但是江苏省的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际上对申请鉴定的当事人,以及和工伤鉴定相关的行政单位都是具备约束力的。所以身处江苏的劳动者,如果将来有需要申请工伤鉴定,可以先了解一下江苏工伤鉴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是什么?...


·什么条件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的解除可以由劳动者提出,也可以由用人单位来提出,但是劳动合同解除时涉及到了经济补偿金的问题,比如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又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情况下支付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根...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
      如何鉴定工伤,需要什么程序工伤鉴定是工伤事故处理程序中最为重要的一环,它关系着劳动者最为关系的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应该如何进行工伤鉴定呢?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一一介绍。1、鉴定申请(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


·在我国社保局能做工伤鉴定吗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在选择维权的方式上是有多种方式的。比如我们遭受工伤的时候,一方面可以请求权威的鉴定机构做工伤鉴定,另一方面也可以申请社保局做工伤鉴定。对于是否能申请社保局做工伤鉴定的这一问题,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所以我们将针对在我国社保局能做工伤鉴定吗这一问题为您做出介绍。 ...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总是有些不负责的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有了一定的困难了,这就进而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承包方式有哪些? 一、总包分包方式 将工程项目全过程或某个阶段的全部工作发包给一家资质条件符合要求的承包单位,由该承包单位再将若干专业性较强的部分工程任务发包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各分包单位的工作。 1、项目总承包 对业主来说,项目管理、投资控...


·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和大多数地方一样内蒙古地方的人民如果发生工伤的话也需要进行工伤鉴定,但是根据实际情况来看工伤鉴定很多人都不太清楚,不说您都想知道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2017年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内蒙古工伤鉴定标准赔偿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怎么约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依据合同期限确定适用期限,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的最长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期限一年以内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到三年的,不超过两个月,三年及以上的,不...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广东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容是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如果一个建筑公司的工程建设质量过硬,不仅代表着这一公司的服务好,同时,它的商业信誉也会提高,由此会带来巨大的规模效益以及提高在此行业的竞争力。所以来说质量要求的提高是全方位都关注的事情了,政府也制定了一些管理条例。我们为您介绍广东工程...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工伤需要哪些材料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