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相信不少的人并不是很清楚,其实这个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比较常能见到的一种债券的形式,但是这种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使用的时候,还是有一些比较特别的规定的,下面给您介绍一下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法规是什么样的?
  
  1.1 为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行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以下简称发行人)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规则。
  
  1.2 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依据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份的公司债券。
  
  1.3 本规则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市场挂牌交易。
  
  1.4 本规则所涉专用术语,适用《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
  
  1.5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本所上市,适用本规则的规定。
  
  1.6 本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本规则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投资人及上市推荐人进行监管。
  
  2.1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开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可以向本所申请上市。发行人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际发行额(以面值计算)在1亿元以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3年;
  
  (三)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2.2 发行人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应当向本所提交以下文件:
  
  (一)上市申请书及董事会关于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决议;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文件;
  
  (三)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全套发行、上市申报材料;
  
  (四)上市推荐人出具的上市推荐书;
  
  (五)上市推荐协议;
  
  (六)上市公告书;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报告;
  
  (八)发行人拟聘任或已聘任的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资料;
  
  (九)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息披露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号码、身份证号码及其持有任职公司股份的申报材料、对其所持任职公司股份锁定的申请、在任职期间和任期结束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任职公司股份的承诺等;
  
  (十)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发行资金到位的验资报告;
  
  (十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符合上市条件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后按规定新增的财务资料;
  
  (十三)确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挂牌简称的函;
  
  (十四)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出具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托管情况证明;
  
  (十五)法律、法规及本所业务规则要求的其他文件。
  
  不少人可能并不是很了解,其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适用规定当中,最重要的一点便是不能违反相关的债券的上市的规定,一般来说只要能够符合了相应的上市的规定就可以按照相应的上市流程和规定进行上市了。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
      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 股东是否可以向公司借款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股东属于投资者,对所属公司承担着一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过,从债权债务关系来看,如果股东有借款的需要,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股东能向公司借款吗依照《公司法》的有...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及内容 当要成立分公司或者总公司变更名称时,就需要出具总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那么债权债务承诺书是什么意思呢?承诺书包括的内容是什么呢?以下是为您编辑的公司债权债务承诺书的意义以及范文。 一、承诺书的意义 承诺书意思明确,具担保合同效力 担保责任是产...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
      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是什么?当今社会中债券作为我国目前受欢迎的一种投资方式,很多情况下帮助了公司资金的融资。所以,公司在资金困难需要周转的时候,就会向社会发行债券,然后回收资金。但是这种债券发行方式对我国经济发展也有一定的影响。我国对债券除了有严格的规定以外,优质公司债券的发行...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一、债务人的合法权利有哪些 《民法典》从公平原则出发,赋予了债务人诸多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付的权利...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


·借1000一天还1块算高利贷吗
      算。借1000元一天还1块换算为利率为36%,民间借钱利息目前不能超过15.4%,这是司法保护的上线。只要在15.4%以下的利率,都是可以的。这已经超过的法律约定的15.4%,故其不合法,算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请求...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不管是在生活中还是工作中,我们都应该做到诚实守信,合同的签订也是为了保障我们能够遵守约定,来完成合同中规定的条款,逾期付款违约金就是一种常见的不守信的行为。那么,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知识的介绍。一、逾期付款违约...


·离婚时候的债务应该怎么清偿
      离婚时候的债务应该怎么清偿夫妻在离婚的时候不仅仅需要对共同财产做出处理,如果有共有债务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对债务进行处理,否则也不会允许夫妻解除婚姻关系。那到底夫妻在离婚时候的债务应该怎么清偿才行?我们整理了相关的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
      债权人死亡后债权是遗产吗?债权是遗产的一部分,可以继承。作为遗产的债权,必须是在继承开始时已经存在着的债权,如果在继承开始后才产生的债权则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因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而产生的债权都是可以继承的。债的发生原因有很多,如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侵权...


·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的手段来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一般可以认定为骗取贷款罪。那么您知道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骗取贷款罪表现形式有哪些 根据司法实践中的情况,并结合“贷款诈骗罪”的相关规定,“...


·欠钱不还欠条五年了怎么办
      欠钱不还欠条五年了怎么办?可以先和债务人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只能起诉,但5年内没有和对方要过债的,会因为超过诉讼时效而失去胜诉权,如果被告方已超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的话,法院会驳回债权人的诉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