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北京征地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由于征地无可避免的会损害到被征地者的权益,故而必须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流程进行征地事宜,各地的征地流程是存在差异的,这是由于各地的民情不一样,施行的政策不一样所决定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征地程序,下面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北京征地工作程序:
  
  土地征用指国家通过行政主体对非国家所有的土地进行强制有偿的征购和使用,目前主要体现在国家对集体用地的征用上。征地过程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征地报批前工作,征地文件资料的组卷上报工作,和征地批准后工作。
  
  一、征地报批前:
  
  1、征地单位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协商征地补偿和安置协议:主要内容有征地双方,面积,地类,数量,征地补偿标准,补偿方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方式,村民安置方案等。
  
  2、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组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形成决议,决议要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
  
  3、签订协议后,村组织就协议在拟征地所在地进行公示。
  
  4、征地单位将有关资料组卷,上报区国土分局(业务受理部门、耕保征地科),主要内容包括:
  
  (1)征地单位填写的建设用地申请表。
  
  (2)征地申请。
  
  (3)用地预审批复。
  
  (4)项目核准。
  
  (5)规划意见书。
  
  (6)钉桩成果通知单。
  
  (7)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
  
  (8)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9)建设用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和1:2000勘测定界图。
  
  (10)建设项目总平面图。
  
  (11)土地情况调查表。
  
  (12)土地权属情况汇总表。
  
  (13)是否占压矿床证明(通过预审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14)地质灾害认定表(通过预审的免交,分批次的免交)。
  
  5、区国土分局收到申请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征地补偿安置公示,并在被征地的村内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1)公示期间,听取被征地村民对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是否履行民主程序,以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意见。
  
  (2)公示期间,如果村民提出听证要求,应组织听证,并作好相关记录和结果。
  
  (3)有关村民意见及采纳结果,听证记录及听证结果随报批材料一并上报征地批准机关。征地文件资料的组卷上报及批准:区国土分局在收到用地单位齐全的申报材料后(见以上列14项),拟定的以下材料,组卷报区政府,在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告知用地单位领取有关材料,由用地单位报市国土资源局:
  
  1)拟占用土地1:1万土地利用现状图(区国土分局规划部门拟定,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确认范围)。
  
  2)1:1万(或1:2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区国土分局规划部门拟定,交用地单位和被征地单位确认范围)。
  
  3)建设用地“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建设只占用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的,区分局只需拟订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
  
  4)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复印件(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免)。
  
  5)公示、听证情况。
  
  6)征地情况调查表。
  
  7)代区政府撰写的建设用地申请文件。
  
  区国土分局办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如果涉及占用耕地,要落实补充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耕地开垦费缴纳证明一起上报市局。耕地开垦费标准为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一般耕地30万元/公顷,基本农田37.5万元/公顷。
  
  二、征地批准:
  
  市局业务受理中心和征地处负责具体经办。市局审查完成后报市政府建设用地审查小组会和市政府申批。在此阶段会通知缴费,缴费项目主要有:
  
  1、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60元/平方米(自2007年1月1日后,按120元/平方米征收,由区县财政部门从土地出让金收入中列支,不由用地单位承担)。
  
  2、防洪费:20元/用地平方米。
  
  3、超转费:海淀、朝阳、丰台和石景山400元/征地亩。
  
  4、耕地占用税:40元/占用耕地平方米。
  
  5、新菜地建设基金:3万元/亩(近郊),1万元/亩(远郊)。办理完成,听通知领取《关于×区(县)×年度分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地的批复》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市政府申批时间)。
  
  三、征地批准后工作
  
  区政府收到征地批复后,在10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村范围内进行征地公告,具体由区国土分局经办。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区国土分局在进行征地公告的同时,组织实施征地和安置事宜。
  
  四、办理征地结案
  
  在征地方案公告,以及用地单位在支付土地补偿及安置费用后,办理征地结案。提供的资料有:
  
  1、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2、征地补偿交款凭证。
  
  3、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征用土地结案证明。
  
  4、市政府征地批复。
  
  5、征地结案申请表。
  
  6、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结案表。
  
  办理部门:区国土分局业务受理部门和耕保征地科。时限10个工作日。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办理完征地结案后办理。
  
  提供资料有:
  
  1、用地单位申请。
  
  2、市政府征地批复。
  
  3、规划用地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4、规划意见书附件、附图。
  
  5、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6、征地结案文件(包括征地结案表或征地结案证明)。
  
  7、1:2000地形图三份(标明用地位置)。
  
  8、工程进度计划。办理部门:市国土局业务受理中心和征地处。时限:15个工作日。
  
  由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看出,北京征地程序由四个部分组成,在征地前需要完成征地申请、进行实地调查、完成征地方案的制定等工作,在征地申请被批准后,开始征地事宜,征地过程中支出的各项费用必须记录在案,征地结束后需要商议安置事宜并制定征地报告。
  
  


·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哪些注意的地方? 一、美容院股权转让协议总则。 1、为确定合作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诚信合作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合作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2、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


·征地常德拆迁标准有哪些?
      年征地常德拆迁标准有哪些? 常德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


·沈阳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办理
      沈阳二手房土地使用证是否需要办理1、房产证和土地证是房主拥有该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的证明,两者是密不可分的,没有土地证就意味着房主不具备对该土地的使用权,那么在该土地被人侵占的时候,业主将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如果购房之后不及时办理土地证将面临很大风险:虽然房产证握,但土地使...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怎么办? 由于我国实行物权公示制度,我们享有各类动产和不动产物权都需要进行相应的公示。譬如,转让不动产需要登记、转让动产需要交付。由于我国土地所有制度的特殊性,土地使用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必须通过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来证明。那么,昆山办理土地使用证流程是怎样的?;...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海南省征地补偿安置费条例细则是怎样的? 海南省地处国家最南的省份并且四面环海,涉及海南省当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的标准,就会有不一样的地方,那么具体的实施条例和细则是怎样的呢?根据有关的说法,征地补偿的标准应该,给予,并且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城市建设的条件下才能够进行。 ...


·二手房没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过户
      一、二手房没土地使用证是否可以过户 理论上说,二手房一般需要三证才可以交易,没有土地证是不可以交易的。但是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些房子还是可以过户的。 非市内的二手房交易,需要三证都必须备齐方可交易,而市内的二手房房源,则只需有房产证和契证两证即可上市交易。 产权证和土地证是房主...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异地公证吗?
      一、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可以异地公证吗? 遗嘱是不可以异地公证的,订立遗嘱的主体只能在自己的经常居住地的范围之内,寻找公证机关,然后提出公证的请求,此时该受理单位一般都会先要求其支付费用,在经过简单的核实后,发现该遗嘱并非是当事人的自愿订立的,将不会进行公证。 二、遗嘱公证的要求...


·个人如何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
      个人如何办理住宅土地使用证? 一、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可见,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中...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
      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有哪些区别?土地使用证的取得是土地使用者合法利用土地的凭证,也就是说土地使用者在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后就有权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转让等。虽说土地使用证的划拨和出让都属于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行为,但土地使用证划拨和出让在某些层面上还是有所差别的。在我国取得建设用地主...


·国家征地苗木补偿标准
      国家征地苗木补偿标准一、国家苗木征地赔偿标准苗木作为园艺观赏和城市绿化景观中的经济作物,是一种特殊的地上附着物。农村苗木被征收时,苗木权利人有权获得法律规定的关于耕地征收的相关补偿,即当事人可以获得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土地来源不同...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
      怎么对抗非法征地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也出现了许多问题,最常见的就是非法征地。如果遭遇到非法征地时,我们应该如何对抗非法征地,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详情请阅读我们下文整理。 一、怎么对抗非法征地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