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如何对职务侵占罪进行处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刑事犯罪的量刑标准虽然是由《刑法》统一规定的,但在实践中却允许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法律规定的量刑范围内作出更加详细的量刑规定。那么您知道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浙江省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
  
  1.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职务侵占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二、如何正确认定职务侵占罪?
  
  (一)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这里的“公司”,是指依照我国公司法合法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
  
  2、必须有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等实际领导者。
  
  2、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
  
  3、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上文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浙江省关于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的细化规定,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职务侵占罪属于比较特殊的犯罪,只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构成。
  
  


·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怎样处罚盗窃犯罪
      刑法修正案八中对盗窃犯罪的量刑标准作出了修改,如今对于这种犯罪,法律规定的最高处罚为无期徒刑。而由于我国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导致各地区关于盗窃犯罪的具体量刑有所差异。下面,我们为您介绍江苏省盗窃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根据盗窃数额和相关情节,在下列对应的刑...


·刑诉法延迟涉及人立案条件有哪些?
      随着法律的不断健全,规范了公民的每一项行为,如果有触犯法律的行为出现都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那么在有关部门对案件进行刑事诉讼后,刑诉法延迟涉及人立案条件有哪些?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新的证据或证人,或者是检查机关人员发现该诉讼案件有需要再次侦查的时候,即可申请延迟审理。 一、刑事诉...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期限有什么不同管制和拘役属于刑事处罚主刑当中的具体种类,同时也是那种处罚比较轻的,当然往往针对犯罪较轻的罪犯,才能被判管制或者拘役。法律中对管制和拘役的期限规定不同,那到底我国对管制是如何处罚的,而拘役的刑期又是多少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管制的刑期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怎么规定
      人类社会发展至今,无时无刻不受到人类相互间的伤害,在早先时代,为管理好国家我们祖先就有对伤害罪的相关规定。社会发展到现代,我国刑法中对故意伤害罪有了更详细和更完整的法律规定。今天我们就讲讲我国刑事诉讼法故意伤害罪的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和学习。 一、故意伤害罪的定义 根据《...


·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在电视法制频道或者在网络上都听说过传销,传销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人们对于传销的认识不太深入,并且警惕性不高,一不小心就会掉入传销的陷阱。我们将针对2017传销罪的量刑标准来为您进行介绍。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概念...


·非法集资是什么罪,都有哪些?
      一、非法集资是什么罪,都有哪些 依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


·故意伤害罪刑罚是怎样的
      故意对他人人身实施伤害行为的,其实不是必然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此时要看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是怎样的。要是给对方人身造成了轻伤及其以上的损害程度,那此时才会认定构成犯罪。那法律中故意伤害罪刑罚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


·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说到猥亵罪,您一定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吧,在进行猥亵罪的量刑的时候,我们也是有一定的标准和要求来进行约束的。那么,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是怎么进行规定的呢?和之前的规定有哪些区别呢?一起跟着我们来了解一下吧。 一、刑法修正案九强制猥亵罪修改内容 刑法修正案(九)将刑...


·法院判拘役在哪里服刑?
      法院判拘役在哪里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


·关于抢劫罪的解释及判刑标准是什么?
      抢劫,现实生活中这样的案件时有发生,犯罪分子通常是通过暴力和恐吓方式来实行的抢夺,其行为极其恶劣,严重影响着社会治安,也是一直以来都被司法部门列为重点的打击对象,为了有效的控制这种犯罪行为,国家关于抢劫罪的解释及判刑标准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让我们一起来了解和认识一下吧。 什...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强奸罪怎么判刑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奸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该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3人以上) (3)公共...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