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国家推出出口退税,原本是为了鼓励企业走出去,尽量多的出口自身产品。但是,有些投机者为了获取利益,假装出口产品,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这样的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利益,应该受到法律制裁。那么,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是怎么样的?请看下文。
  
  一、骗取出口退税罪定义
  
  骗取出口退税罪(刑法第204条第1款),是指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以假报出口等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三、骗取出口退税罪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既侵犯了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也侵犯了国家财产所有权。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客观方面具体包括以下三点:
  
  (1)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出口退税款。出口退税,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在出口环节向出口商品的生产或经营单位退还该商品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已征收的在增值税和消费税。
  
  (2)使用了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根据2002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的规定,“假报出口”,是指以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
  
  ①伪造或者签订虚假的买卖合同;
  
  ②以伪造、变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等有关出口退税单据、凭证;
  
  ③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
  
  ④其他虚构已税货物出口事实的行为。
  
  上述《解释》第2条规定,“其他欺骗手段”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①骗取出口货物退税资格的;
  
  ②将未纳税或者免税货物作为已税货物出口的;
  
  ③虽有货物出口,但虚构该出口货物的品名、数量、单价等要素,骗取未实际纳税部分出口退税款的;
  
  ④以其他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的。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根据《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之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为5万元以上。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和任何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四)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目的。
  
  从上文可以看出,骗取出口退税罪追诉标准即是骗取数额超过一万元。如今,骗取出口退税的案件频发,涉及的款值也居高不下,甚至某些案件涉及案值高达上亿元。虚构出口货物,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是非常严厉的违法行为,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
      精神病人会被无罪释放吗?不会,精神病杀人会被判定有罪,但可能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而释放。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杀人,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会被释放。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杀人,应当负刑事责任,不会释放。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一、抢劫罪与招摇撞骗的区别有哪些? (1)侵害的客体不同。 (2)行为手段不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 (5)犯罪目的的不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 抢劫罪,是以非法...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
      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信息化时代下的金融发展迅速,伴随而生的网络诈骗行为也较为猖獗,特别是电信诈骗。对于这一新型犯罪行为的产生,广大市民缺乏较为全面的认识,特别是在被诈骗之后,当事人在进行网络诈骗罪的立案后怎么处理,处理的期限等问题应有相关的了解,在此...


·在没有犯罪证据,或者证据不够充足的情况下,不得对普通公民进行
      在没有犯罪证据,或者证据不够充足的情况下,不得对普通公民进行行政处罚,不管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都必须要以证据为基础。就比如交警部门在侦办醉驾案件的时候,也是如此,必须要有充分的证据才可以。有部分司机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证据不足涉嫌醉驾被扣押驾驶证怎么办? 一、证据不足涉嫌醉...


·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
      一、刑事程序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意思?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


·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中止未遂预备的区别有哪些?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


·团伙绑架罪能判几年
      对于团伙绑架犯罪的,一般都是按照法律对绑架罪的量刑进行处理的,而我国《刑法》中是没有团伙绑架罪,也就不能说团伙绑架罪能判几年了,只能是团伙绑架犯罪能判几年,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绑架罪判几年 刑法第239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


·在我国强奸罪缓刑判决是否有可能
      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这种做法叫强奸,但偏偏就有很多的男性同志在精虫上脑的时候就是不管不顾的,不仅强奸妇女,甚至是强奸未成年少女的这种案例也非常的多。而强奸给当事人在心理上,包括生理上造成的伤害都根本没办法抹去,可不排除有些强奸犯自己还在考虑在我国强奸罪缓刑判决是否有可...


·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
      一、行贿罪证据主要有哪些??1、谋取不正当利益的事实经过或经济往来的事实经过;2、受贿人的自然情况及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职务、职权情况,行贿人与受贿人的关系;3、给予财物或返还回扣、手续费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结果;4、行贿的金钱数额、物品名称、特征、价值等;5、获得的不正当利...


·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虽然每个罪名都是规定的有犯罪构成要件,但由于具体的罪名不同,自然这方面的内容也不会说是一模一样的,否则也就没有必要规定为两个罪名了。抢劫罪属于比较严重的犯罪,那您知道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吗?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1、本罪的...


·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构成敲诈勒索罪。不过您可能也发现了,在不同的地区犯敲诈勒索罪的,即使犯罪情节很相似,最后的处罚也是不同的。那要是在南昌犯敲诈勒索罪的话,此时又该如何处罚呢?我们带来南昌敲诈勒索罪量刑标准的内容,供你了解。 1、构成敲诈勒索罪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