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办理公证应注意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夫妻双方结婚后,为了避免财产纠纷,双方可以选择去公证处对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公证,明确其归属。说到房产公证,你知道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吗?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出了解答,供您阅读了解。
  
  一、婚后房产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如果结婚后,想要对房产进行公证,夫妻双方可以直接到公证处,至于公证费用,公证处会根据财产比例情况收费。
  
  二、办理房产公证应注意什么
  
  1、应审查房产赠与公证是否是双方当事人完全自愿无偿签订的
  
  在现实的社会和公证实践中,有些赠与人与受赠与人不存在任何的亲属关系或朋友关系,更不具有公益性的赠与,赠与人就自愿地将自己价值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房产无偿地赠给受赠人,而且不设置任何条件、义务。遇到这种情况时,公证员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格审查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赠与合同公证的真实目的,防止当事人为了规避国家有关法律或政策,而明赠暗买。
  
  2、受赠人在房产赠与合同签定后,必须办理相关的房产变更手续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对房产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产的所有权自向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或产权过户手续时发生转移。也就是说,只有在办理登记等手续后。房产的所有权才发生转移,房产的赠与才能对抗第三人。
  
  3、赠与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这就是”不能随意撤销”,换句话说只有在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撤销。所以法律还赋予赠与合同中的法定撤销权。赠与合同中的法定撤销权,是指在法定事由出现时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法定撤销权的行使必须具备法定事由,只要具备了法定事由,不论赠与的标的物如何,是否交付或登记,是否办理了公证,赠与人均可行使撤销权。
  
  三、房子是婚后财产,如想归一方,如何办理财产公证?
  
  1、可以先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论是否进行公证,均是合法有效的。
  
  如果需要办理财产公证,可准备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财产约定等资料,前往当地公证处办理。
  
  2、父母出资的情况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因此,夫妻双方可以做协议来明确婚后财产的属性,这个协议更多的是由一方来赠与另一方,比如男方可以将房产的产权一般赠与给女方,但必须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登记手续,但是还要注意这类协议的约定不能排除《民法典》明确规定的个人财产属性。
  
  3、写一份赠与合同,明确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再去办理公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因此,如果进行婚后房产公证,必须是夫妻双方完全自愿的才行,至于公证的费用,公证处会根据房产的比例进行收费的。要是你还想要了解更多的知识,你可以登陆我们的网站去浏览相关栏目,还可以咨询在线的律师。
  
  


·如何过户抵押中的房产?
      如何过户抵押中的房产? 一、抵押中的房产办理过户一共有四种方法: 方法一,卖方个人还清银行的贷款,取消抵押,然后才能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方法二,买卖双方协商,向银行出具双方关于房屋产权变更所达成的书面协议;方法三,赎楼;方法四,我国法律不支持签协议过户。下面我们详细了解这四种方...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
      婚前买房离婚如何分配1、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屋分割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房屋分割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有什么变化?
      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有什么变化?经济适用房是我国近年来新闻等媒体上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经济适用房就是为了满足人民的住房需求,而出现的相对于商品房价格较低的房屋,由于价格较低只为满足人们的住房需求,所以国家对于经济适用房的限制也较多,那么经济适用房转商品房后有什么变化?今天我们就为...


·离婚按揭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离婚按揭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一、离婚按揭房产过户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一)税类: 1、契税按照产价百分之二; 2、印花税按照产价万分之五。 (二)费类: 1、登记费80.00元; 2、交易手续费的百分之二(按产价); 3、工本费20.00元 二、有房贷的...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
      有房贷如果房主死亡怎么办1、继承人继承房产贷款人去世后,其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也就...


·没有房产证的
      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如何过户没有房产证的按揭房,离婚后如何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如下: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算?
      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损害赔偿应该怎么算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解除后的损害赔偿,以下两个问题值得注意:(一)房...


·虽然房价日益飞涨
      虽然房价日益飞涨,但是人们还是希望能够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这种情况下先付首付在慢慢的按月供房成了大多数普通家庭的优先选择。那么买房子付首付要求有哪些呢?我们要证明是不超过60岁的且证明有稳定收入的成年人。适用对象:18-60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稳定的职业与...


·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
      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开发商进行商品房的销售,不管是销售期房还是现房,此时都是需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行,而具备资格的表现就是取得了相应的证件。那法律中规定,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呢?可能很多购房者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商品房销售时需要具备哪些证...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
      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内容现在房地产业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把目光放在买房上,所以现在各个地方的房价都在不断升涨。但是有一部分低收入的人群负担不起高额的房价,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就有了限价房,那么什么是限价房?限价房可以买卖吗?限价商品房买卖政策有哪些?下面的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城中村房屋离婚分割的方法有哪些?
      离婚争议中财产分割是经常遇到的问题,由于家庭财产不仅包括各种现金、证券以及物品,还包括房屋等具有重大价值的财产。尤其是有即将拆迁的房屋,离婚分割财产时就更容易出现纠纷。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城中村房屋离婚分割的方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知识。 一、城中村房屋离婚分割的方法 根据《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