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一般只有在单位安排员工加班的情况,才是需要支付加班工资的。自然要是员工自己主动在下班之后留下来加班的话,这样的情况下是不能向单位主张加班工资。那需要支付加班工资,这个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呢?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什么
  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二、索要加班费应当如何举证
  关于加班费的举证,员工主张加班应提供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员工提供出公司存在加班事实的基本证据后,具体关于加班事实的举证责任,根据2008年5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做出了特别规定,“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也就是说,与劳动仲裁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其实我国法律中是早就作出了统一规定的,即不允许单位与劳动者私自协商约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这也是出于对劳动者利益考虑,避免单位肆意损害劳动者的合法利益。而要是遇到单位安排加班但不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可以采取法律措施来进行维权。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不仅要严格按照一定的法定条件,而且还要履行相应的程序。否则,程序不合法,也会导致败诉的结果,增加解除劳动合同的成本。(一)事先通知工会(二)通知劳动者(三)用人单位内部的程序(四)特殊程序(五)后义务程序。 (一)事...


·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如何认定强迫劳动罪
      单纯的从字面上理解强迫劳动罪,就是指老板或单位以暴力的手段,强行要求劳动者为自己提供劳动,这样的行为很多时候会给劳动者造成人身的损害,因此会作为犯罪处理。从法律上面分析,究竟什么是强迫劳动罪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什么是强迫劳动罪? ? 强迫劳动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


·哺乳期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
      哺乳期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


·如果要签订工程承包内容怎么写?
      如果要签订工程承包内容怎么写? 建筑,是构成城市必不可少的基石,我们常说钢筋水泥森林,就是隐含建筑对城市发展和建设的重要性。而建筑工程,自己不能完成的时候,可以考虑承包给可信任的建筑队由其来建造。这就涉及到工程承包合同。那么,如果要签订工程承包内容怎么写? 甲方: 乙方: ...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 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由建设单位与施工方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来保护施工方和建设单位双方各自的利益,那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后,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转让吗?今天我们就来简单介绍一下建筑工程合同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 一、基本概述 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
      针对建筑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国家为了预防和解决此类问题,建筑施工单位在开工前需要缴纳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那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现金吗,需要缴纳多少?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是什么? 工资保证金,是指以强制性措施要求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一、劳动仲裁要多久能做出裁决结果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仲裁从立案到结案是45天,特殊情况可由院长批准延长15天,因此一般开庭后没有中止中断情形的,45天可以出仲裁结果。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非全日制用工薪酬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七十二条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关于工商核名是什么意思?
      关于工商核名是什么意思?工商核名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此类名称可以无行政区划,直接由 企业字号 行业 组织形式(如:长江 科技 有限公司),无地域限制。申请此类名称的前提是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5000万。如果满足此条件,无论是新设立企业还是已经成立的企业...


·一、工伤鉴定腰椎骨盆能鉴定几级保守治疗?
      一、工伤鉴定腰椎骨盆能鉴定几级保守治疗?一般煤矿胯骨骨折可能十级,但还是以鉴定为准,伤残等级鉴定要根据具体的受伤部位、受伤程度、康复情况、功能障碍以及事后恢复可能性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且鉴定是由专业的鉴定机构来鉴定,而不是一般人能够直观评测的,所以伤残鉴定必须要注意两个关键环节:一...


·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
      劳动关系当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就是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报酬问题。可能在生活当中找工作的时候,您也见到过,有些用人单位不明确的告诉员工工资待遇是多少,而且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劳动合同当中约定的工资是待定。那么这种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理呢? 一、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定是否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