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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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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在社会中,欠款纠纷经常发生,很多债务人写了欠条一直拖着欠款不还,债权人协商也是解决不了,只有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那么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呢?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欠条起诉都需要什么材料?
  
  1、提交起诉状,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民事诉讼原告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有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
  
  2、当事人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代理人代为诉讼的,代理人实施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当事人本人承担。
  
  4、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和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勘验费、鉴定费、公告费、翻译费、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等其他诉讼费用。一审案件受理费由原告预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不提出缓交、减交或免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起诉或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5、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据。民事诉讼案件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举证期限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6、欠条的原件应妥善保管,在法庭上要进行质证,复印件要提交法院。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二、欠条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欠条短小精悍,在日常民商事活动中经常使用。
  
  比照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件(主体、客体、内容),出具欠条时应当注意如下事项:
  
  1、主体
  
  要将债权、债务关系的主体表达清楚,即谁是债权人谁是债务人(注意“借”词的歧意)要明确;自然人为主体时,应核对其身份证上姓名,条件许可时应在欠条上抄录居民身份证号,签字,最好是按上指纹。;法人单位为主体时,应盖上单位公章,
  
  2、客体
  
  数额单位要明确,数额应应阿拉伯数字标注后再用中文繁体字书写,分比应明确百分比、千分比、万分比。
  
  3、内容
  
  表达清楚,注意避免歧义。应将归还日期明确,如有利息约定,应写明,否则依法视为无利息,如有违约金约定,应写明。如有担保人,应注明担保方式,并写明担保人,担保人签字,按手印。
  
  4、一式两份
  
  条据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条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盖章,但现实中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边没有一张同样的条据,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条据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相反,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条据,双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还会因此伤了感情。
  
  民事案件,选择到法院起诉,只需要提交起诉状和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欠条的复印件就可以了。其余的材料需要在开庭审理的时候进行举证。所以,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我们建议登陆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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