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
  
  
  一、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
  
  1、为保障渭南高新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渭南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试行)》及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2、在渭南高新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国家建设征用农民集体土地涉及拆迁安置补偿的,适用本办法。
  
  3、本办法所指的拆迁人是渭南高新区征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征迁办);拆迁安置补偿的组织实施单位是被征地拆迁村庄所在的街道办事处;被拆迁人是指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拥有合法所有权的单位或个人。
  
  4、拆迁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安置、限期拆迁的原则,实施拆迁安置补偿工作。
  
  5、村民所属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以户为单位进行,计户以宅基地审批文件或登记底册为依据。
  
  6、本办法中的补偿安置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村民身份;
  
  (2)属于被拆迁村庄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参与集体分配;
  
  (3)在拆迁公告发布之日具有被拆迁村庄的合法户籍或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具有对被拆迁的建(构)筑物和其它地面附着物的合法所有权;
  
  (5)户口在拆迁安置期间迁出的现役军人(战士)、在校大学生、服刑人员;
  
  (6)祖遗户。
  
  7、拆迁安置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规定搬迁期限内搬迁完毕,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碍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拆迁补偿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协商确定具有勘测、拆迁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实施符合相关规定的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勘测和补偿价格的评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对勘测、评估结果有争议时,可申请区规划土地局与被拆迁人所在街道办事处共同裁定。
  
  9、被拆迁村庄范围内的村、组办公用房、公共设施及其附属物,由拆迁人按照评估机构评估的重置成新价格一次性给予补偿。
  
  10、拆除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和批准时明确不予补偿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其剩余使用年限的重置成新价格给予补偿。非法占用土地、非法买卖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拆迁通告发布后,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和其他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11、被拆迁人因安置房建设需要过渡的,由被拆迁人自行安排过渡,并由拆迁人按照下列标准支付过渡费:对符合本办法第一章第六条规定的被拆迁人,过渡费标准为每宅院每月500元。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一次性发放18个月的过渡费,其余过渡费按月支付。因建设等原因造成被拆迁人在拆迁安置协议签订后30个月内未迁入安置房的,从第31个月开始,由拆迁人按照原过渡费发放标准的两倍向被拆迁人支付过渡费。安置房竣工验收合格后,10日内被拆迁人拒不迁入的,停发过渡费。
  
  综上所述,村民要拥有政府规定范围内的土地征用,想要给予补偿,必须拥有合法村民身份,以及相关土地拥有权,才可向政府申请补偿。政府将给予集体分配补偿。参考我们提供的渭南征地补偿办法,如有疑问,请找专业人士再进行专业咨询。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刑事地域管辖范围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地域管辖范围 刑事案件由发案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加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


·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有哪些?
      当面对强行低价承包土地的行为时,有人认为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因为他们并不清楚土地承包法有没有对这种情况作出规定。其实强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是违法的。下面就由的我们来为您说明一下关于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 一、强行低价承包土地违法的原因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如何办理 集体土地通常会有许多人拥有,我们各自在属于自己的土地范围内进行使用,这样说来看似我们自身也拥有土地的所有权需要对土地缴纳土地税,很多人就因此认为自己拥有土地,分田后也就认为自己是有土地使用证的,那具体来说分田是土地使用证吗?其实其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


·担保法土地抵押率是怎样的
      担保法土地抵押率是怎样的 一、土地抵押 指债务人以土地使用权担保债务履行的法律行为。土地抵押是不动产抵押的最基本形式,一般通过土地契约进行。抵押权本质是一种从属于债权的担保物权,即债权人在他人之物上得到偿还债务保证的一种担保物权。亦即债务人或第三人以物权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其实...


·一、离婚判给女方男方能单独带孩子去外地吗?
      一、离婚判给女方男方能单独带孩子去外地吗不能。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2、没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
      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有什么内容? 一、昆明征地补偿新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


·信用卡逾期起诉是在户籍地起诉吗
      信用卡逾期起诉一般不在户籍地起诉,而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通常情况下,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


·死缓的减刑是怎么操作的 减刑由哪个地方决定
      在死缓期间如果罪犯没有故意犯罪的话,那么两年缓刑期限届满之后,就可以对死缓犯减刑,此时分为减刑为无期徒刑和减刑为25年有期徒刑两种情况。那实践中,死缓的减刑到底是怎么操作的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的减刑是怎么操作的 (一)死缓两年期满 死缓两年期...


·保定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
      保定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哪些因素?保定的征地补偿标准主要考虑土地类型、土地年产值、土地区位登记、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水平保障等因素,拆迁补偿标准的调整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我国法律规定各地政府应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当地人均收入增长...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城关镇;八里镇(高城寨村、小山村、照世坡村);城川镇(红旗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0375元/亩;旱地:483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川镇(甘河村、杨庄...


·土地使用变更收费的标准,土地使用变更的流程
      土地使用变更收费的标准,土地使用变更的流程 由于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因此单位或个人只能获得土地使用权。但在现实生活中,往往存在着这样一种情况,即土地使用证没有到期,原土地使用权人却因各种原因无法或不想拥有土地使用权了,这时就要进行土地使用权变更。那么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