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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释的罪犯还能与他人结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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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犯在服刑的过程中,如果满足规定条件的话,则也是有可能被假释的,但要是属于累犯的话,则就不能被假释了。对于被假释的罪犯而言,此时自己的一些权利还是受到了限制,那假释期间还能与他人办理结婚吗?如果你不是很了解,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看看。
  一、假释的罪犯还能与他人结婚吗
  假释是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 1/2 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由司法机关有条件地将他们提前释放的制度。获得假释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进行监督监视,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促使他们努力改造成为新人。关于徒刑缓刑和假释的犯罪分子,可不可以申请登记结婚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关于徒刑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等罪犯的恋爱与结婚问题的联合批复中认为,被判处徒刑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缓刑和假释期间,他们的恋爱和结婚问题,只要合乎婚姻法规定的条件,是可以允许的,不必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审查批准。
  二、监外执行的罪犯可以结婚吗
  监外执行是刑罚执行的一种变通方法。是罪犯不在监狱内服刑而变通在监狱外服刑。监外执行有几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根据劳改条例规定,“因病保外就医的罪犯”, “年龄在 50岁以上,身体残废,取保监外执行的罪犯”;另一种情况是,过去由法院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再一种情况是,因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判处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从监外执行的罪犯的不同情况出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就监外执行罪犯的恋爱与婚姻问题的联合批复认为,考虑到因病保外就医的罪犯,病愈后还要收监执行的情况,对他们的恋爱与结婚以不允许为宜。其他的监外执行的罪犯的恋爱与结婚问题,可以允许。经本人申请,经由婚姻登记机关审核认可,无须经过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审查批准。另外,对暂予监外执行的怀孕或正在哺乳婴幼儿的女犯人是否允许结婚的问题,要考虑在刑期内是否收监执行的问题。如果判处的刑期长,监外执行期满后还要收监执行,应进行说服教育,不允许结婚。虽然被判刑的罪犯会同时剥夺政治权利,但剥夺的权利里面是不包括结婚的权利,因此只要双方自愿结婚,同时也满足了《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那此时即使是被假释的罪犯也是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与他人缔结合法的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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