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最近几年,河北省加大了城镇化建设力度,不少地方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都征用到了一些农村土地。这期间对于被征地农民来说,当然是希望能够多拿些征地补偿款。即便是在河北省内,各个城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有所不同。那么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下面请看我们带来的这篇文章。
  
  一、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征地补偿费用是如何管理的?
  
  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
  
  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
  
  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
  
  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
  
  (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
  
  (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
  
  (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三、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哪些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综上所述,河北保定征地补偿标准是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物价水平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制订的,并且每两到三年要调整一次。在最新的征地补偿标准中,征收耕地的补偿款基本在每亩地6万元左右,如果上面种植了庄稼,农民还可以拿到额外的青苗费。如果是荒地的话,征地补偿款就比较少了,每亩地2万上下。
  
  


·最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临沧市镇康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南伞镇,平均补偿标准:24793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凤尾镇、勐捧镇、勐堆乡、军赛乡,平均补偿标准:20754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忙丙乡、木场乡,平均补偿标准:18...


·北京密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北京密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问题在中国是非常常见的,虽说中国地大物博,但由于人口众多,其实土地资源还是非常紧缺的,所以城市发展和工程建设的话总是会涉及到土地的征地拆迁问题,遇到这类问题的话,人们对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就会十分感兴趣,那在北京密云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北京...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青岛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的土地都是属于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对于个人来说,指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民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依法转让土地的使用权。由于我国各地的基本民情不一,故而各地实行的政策也是存在差异的。今天律师354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青岛土地...


·私房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限制
      私房有土地使用权有什么限制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很多人都不知道,因为当前这种土地使用方式已经比较少了,甚至可能有人都不知道城市私房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这样的话如果自身遇到相关问题的话自然就不知道要如何去处理,甚至不知道该从何下手去处理。那私房有土地使用权到底是什么呢? 城市私房用地...


·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城市因为城市发展的需要展开了征地活动,我们知道,征地就意味着房屋、土地的征收,相应的人们可以获得一定的补偿。那么,廊坊市征地补偿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给您准备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廊坊市征地补偿...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款是怎样规定的?
      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款是怎样规定的?国家为了实现城市建设目标、实现经济发展计划等公共利益,有时会征收或者征用土地使用权属于公民的土地,然后按照公平原则的规定,结合被征地被征前后的用途、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等划拨补偿价款。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长沙征收土地补偿款的相关信息。一、土地补偿费...


·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吗?什么是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呢?商住土地使用年限49年可以续期吗?怎么界定的呢?到期后该怎么办?最近很多人都在这些问题,所以呢本站我们为此专门为您整理出了关于商住用地的解释和年限如何界定的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商住用地? “商住用地”是指兼容商业和住宅的综合用地,在...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土地使用证的用处 一、什么是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记内容和土地权属证书式样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规...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物权的说话是否正确
      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物权的说话是否正确国有土地使用权是物权的说话是正确的。1、广义的土地使用权含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等均属于物权。2、实务中应注意,基于物权被侵害产生的确认物权、排除妨碍请求权属于物权请求权,系基于物权为支配权性质产生的,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二、无偿...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一、土地使用权不可以转让吗?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房地产等不动产抵押担保需要注意哪些? 一、财产夫妻共有与不动产抵押登记 办理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抵押时,贷款银行首先要判断抵押物权属状况。在我国不动产权属原则上以登记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是权利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登记部门要询问申请...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