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法律规定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发生了医疗事故的,那么就都会构成刑事犯罪,即医疗事故罪。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对于医疗事故行为,只有在符合了一定标准之后,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之后才能根据《刑法》中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通常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刑法条文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罪的相关法律
  
  《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
  
  (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
  
  (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医疗事故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六条 [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要是一律将医疗事故行为统统认定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话,这样会造成很多冤假错案,毕竟有一些医疗事故其实并不是那么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标准,要是这种情况仍旧追究相关医护人员的刑事责任,显然是不公平的。关于医疗事故罪判刑几年的问题,我们就为您整理到此,更多医疗事故罪方面的知识,你可以上网站进行具体了解。
  
  


·医疗过错如何认定?
      医疗过错如何认定?是怎样认定的? 医疗过错如何认定 (一)诊断的过错 1、问诊的过错 医疗上对病史询问有严格的规定,包括病因及诱因、主要症状及出现的时间,伴随症状、相关的阴性症状、体征、以前的诊治经过、病情的发展过程及有鉴别意义的其他阴性症状、过敏史、个人史、家族史、月经...


·北京社保和医保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社保卡和医保卡的大量发行应用,很多人在使用过程中,对于两者之间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实际上,在概念、内容、功能、等方面,社保卡和医保卡都存在较大差异,所以清楚其功能,才能充分发挥它的作用。因此,为了方便您了解,我们将北京社保和医保的区别介绍给您。 一、北京社保和医保的区别 ...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医疗过错处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


·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医疗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一、计件收费: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5000元/件,向下最高浮动30%。 2、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照诉讼标额的比例分段相加累计计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5%,收费不足2000元的每件按2000元收取; (2)10万至...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哪些问题?
      医疗事故医院要承担哪些问题? 在医疗纠纷的处理中,医疗机构经常以并发症作为不承担责任的抗辩理由,医学会的鉴定专家也以并发症为由认定患方提出的损害后果不是医疗事故,并发症有被滥用的倾向,成为一些医疗机构作为免除责任的常用手段。并发症应否免除民事责任,有必要从法律上予以明确。 一...


·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
      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在市场化大潮中,国企改制的步伐越来越快,既然是改制,就会涉及到一些职工的变动。有的职工因此失去了工作。为此,企业会给其一笔经济补偿金。对于患病的职工,企业还会有额外的补助,那么企业改制职工医疗补助标准是多少?下面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 一、...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的过程在当今社会,医患关系日益紧张已经成为现如今令人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在处理医疗损害事故时最重要的是对其进行鉴定,这关系着是否为医生的过错,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笔迹鉴定过程是怎样的?我们在鉴定中应该注意什么?下面为您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1.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医学会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将以书面通知说明理由(邮政信函或送达签收)。2.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学会将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A、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B...


·工伤鉴定去医院要挂号么
      工伤鉴定去医院要挂号么 工伤鉴定是否挂号还是按照正常的医院流程,看你分配到的医院的客流量,伤残检查完成一般半天时间措措有余。工伤鉴定一般都是在劳动部门制定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的。所以也就有了医院和其他机构等鉴定场所。 1、因工伤残职工在医疗终结后应携带资料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伤残...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内容? 生病就医,身为患者和家属本就是会带着担心和病痛的双重折磨,如果还不巧遇上了医疗纠纷,更是雪上加霜。所以,提前了解一些医疗纠纷处理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防患于未然,当自己或家人不幸遇到医疗纠纷时,也不至于慌了手脚,做到心里早有准备。下面就由我...


·医调委鉴定费多少
      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共同制定了《关于核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标准为,首次鉴定费用为每宗2500元,再次鉴定费用为每宗3500元。此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鉴定费由受理鉴定的医学会在受理时向鉴定申请人预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