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国的未成年人是指那些未满18周岁的人,但其中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情况下,要想追究刑事责任的话,则对年龄还有要求,同时也要求犯罪的未成年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才行。那就结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成年犯罪年龄怎么算
  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不仅涉及应否依法为其指定辩护律师以及案件应否公开审理等重大程序性问题,而且关系到被告人有无刑事责任、刑事责任大小以及对其适用何种刑罚等重大实体问题。因此,查证并准确认定未成年被告人的年龄,是办理每一个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能回避,关系到正确执行法律、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问题。《解释》第2条至第4条针对司法实践中有关未成年被告人刑事责任年龄的三个方面问题作出了规定:1、《解释》第2条对“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如何计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在我国,公历是官方规定采用的历法,户籍管理中就明确要求公民必须以公历的出生年月日进行户籍登记。因此,《解释》第2条首先明确规定,应当以公历的出生年月日计算被告人年龄,如果查明的被告人年龄是农历的出生年月日,也应当以与之相对应的公历年月日计算被告人年龄。鉴于具体计算“已满……周岁”要涉及年、月、日、时四个时间点,考虑到以日为时间点计算被告人年龄,不但符合刑法规定的要求,也符合人们日常生活的习惯和观念,也易于司法实践中具体操作,因此,《解释》第2条规定,“已满……周岁”从周岁生日的第二天起算。2、基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准确查证被告人年龄的重要性,《解释》第3条将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查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的年龄”作为总的原则和要求予以规定,并且要求“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被告人出生的年、月、日”。这一点我们审判工作中就这么做的。3、鉴于司法实践中存在大量未成年被告人年龄难以查明的情况,比如,有的案件虽经多方收集证据,但由于种种复杂的原因,根据收集的证据仍无法准确认定被告人年龄;一些被告人系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没有进行过户籍登记。
  二、无法确定犯罪人年龄怎么办
  还有一些被告人属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情况,检察机关以其自报的姓名和年龄起诉到法院的,等等。《解释》第4条专门针对被告人年龄“确实无法查明的”情形应当如何处理作出规定,作为对《解释》第3条的补充。《解释》第4条区分了两种情形作出规定:第一种情况是该条第1款规定的“对于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推定其没有达到相应法定刑事中责任年龄。”准确适用该款应注意把握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在采取了所有手段和措施的情况下,仍然无法查明被告人年龄,属于年龄“确实无法查明”的,才可以适用该规定。需要补充说明的是,目前很多司法机关采取为被告人进行骨龄鉴定的做法。对于骨龄鉴定结论能够确定被告人年龄的,骨龄鉴定结论就可以作为重要依据。但是,有时骨龄鉴定结论只能测度出一个年龄区间,不能确定被告人的具体年龄,在这种情况下,骨龄鉴定结论就只能作为辅助性的参考证据材料。例:我庭刚审理的一名自报姓名叫王翔的人。去年在长春体育场作的骨龄鉴定为17.6岁,他自报的是1988年12月29日,按这个计算不到18周岁,但按骨龄已满18周岁2个月。2、确实无法查明的年龄涉及是否已满14周岁、已满16周岁、已满18周岁这三个重要年龄点的。主要是考虑到,这三个年龄点关系到未成年人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应否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甚至涉及能否适用死刑的问题。为此,从充分保护人权的角度出发,在涉及这三个年龄界点确实无法查清的,适用推定原则。3、应当从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对其年龄作出推定,一般可以按照“就低不就高”原则推定被告人年龄,以避免对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未成年人追究了刑事责任,或者对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判处了死刑等情况。例:省院刑庭同志讲到一起少年犯案件,绥化一中学生过18岁生日,吃完晚饭去酒吧,与他人发生冲突,把人杀了,争议焦点是实施杀人行为是半夜12点前呢,还是12点后没有相关证据证实,最后按12点前,也就是不满18周岁,没判死刑。第二种情况是《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的“相关证据足以证明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经达到法定刑事中责任年龄,但是无法准确查明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的,应当认定其已经达到相应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适用该条应当注意:
  1、有充分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在实施被指控犯罪时已满14、16或者18周岁,但被告人具体出生日期确实无法查清。2、这种情况下不应因被告人的准确年龄确实无法查清,而过分拖延案件的审理,而应当根据有充分证据证明的该被告人所处的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段,依法对其定罪处刑。计算未成年犯罪年龄这是很重要的,因为在我国要是年龄不够的话,即使实施了犯罪行为的,也是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按照相关法律中的要求,对于一些严重犯罪要求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这样在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就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一般的犯罪则要求年满16周岁就可以了。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
      精神病患者承担刑事责任吗不同情况下承担不同的刑事责任。我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二、三款明确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后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 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


·公务员退休后拘役期间是否有退休金
      一、公务员退休后拘役期间是否有退休金?企业退休职工服刑期间退休金停发。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劳社厅函[20001]44号)文件规定,企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的,服刑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期满后可以按服刑前...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
      滥用职权法院判决缓刑案件法律条文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187条第1款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阅卷,讯问被告人,听取其他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对事实清楚的,可以不开庭审理。对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
      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否构成单位犯罪?如果个人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是不构成单位犯罪的,应该以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伪证罪主体有几个,哪些人可以成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
      说起伪证罪,这是存在于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也只能出现在刑事诉讼中才能被称为伪证罪。既然是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那么当然也就有人来实施,究竟伪证罪主体有几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伪证罪主体有几个哪些人可以成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依我国《刑法》第305条规定,伪证罪的主体是...


·行政拘留多久撤销缓刑?
      行政拘留多久撤销缓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受到行政处罚的,如果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缓刑有可能会被撤销,所以在缓刑期间内的犯罪分子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
      少年犯强奸罪具体是什么?性教育的普及可以让青少年更能正确的了解性知识,但是也很容易让青少年产生误解。有些青少年在不了解法律的情况下就进行了一些违法的事情,在不正确的情况下和异性进行性行为。结果就构成了少年犯强奸罪。但是少年犯强奸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就让我们来为您普及一下。一、强...


·刑法中自首的量刑情节有哪些
      自首属于法定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一般在诉讼过程中需要经过专门的认定之后,那最后判刑的时候法官才会考虑进去。而实践中关于自首的量刑情节,我国也是进行了规定的。那究竟 刑法中自首法定量刑情节有哪些呢?下面,请跟随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吧。 一、 刑法中自首的量刑情节...


·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多少年?
      很多人由于利益以及其他原因。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造成社会动乱民心恐慌,这种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严重者对人身安全及公共安全造成危害,构成刑事犯罪。那么,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判多少年? 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与您分享一下。 一、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


·非法集资罪拘留多长时间?
      对于非法集资很多投资者是比较熟悉的,因为投资者在投资过程中是十分谨慎,如果北非法集资团伙设下圈套,逃走自己的财产之后将无法去追回,对于非法集资,我国的相关法律也就是刑法有着严厉的处罚,那非法集资罪拘留多长时间?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非法集资罪拘留多长时间? 第一百...


·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盗伐林木行为侵犯国家林业管理制度和国家、集体或者公民个人的林木所有权,为刑法所不容,予以重点打击。那我国对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盗伐林木罪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