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交通事故当中的鉴定,主要就是对其中人身受到伤害的人作出的伤残鉴定,这个鉴定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也就是鉴定费。那么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怎么确定
  
  (一)法医临床鉴定收费
  
  收费标准中未含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费用,医疗机构检验检查项目按现行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收费项目计算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
  
  损伤程度鉴定 人300-600
  
  交通事故伤残评定人300-600
  
  劳动能力、评残鉴定人400-800
  
  行为能力鉴定人800-1000
  
  活体年龄鉴定人400-800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人600-1000
  
  男性性功能鉴定人500-800
  
  医疗纠纷司法鉴定件2000-3000
  
  活体检验照相人50-80
  
  毒物分析按法医毒物鉴定另行收费
  
  (二)法医病理鉴定收费
  
  (1)尸体检验鉴定
  
  1、尸体检验鉴定具500-1000传染病、放射性及腐败尸体加收30%
  
  2、开棺验尸鉴定具不超过4000
  
  (2)死亡鉴定全检2500
  
  1、死亡原因鉴定具不超过1000
  
  2、死亡方式鉴定具不超过1000
  
  3、死亡时间鉴定具不超过1000
  
  (三)致伤(死)物认定件不超过1000
  
  (四)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定件不超过1000
  
  (五)死后个体识别具1000-2000
  
  (六)组织病理学鉴定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
  
  (七)溺死硅藻检验件1000-2000腐败脏器加收30%
  
  (八)尸体检验照相具20-100
  
  (九)尸体检验录像盘100
  
  二、伤残鉴定费由谁承担
  
  受害人的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应由谁承担,有两种意见。一种是认为鉴定费用应该由原告自己承担。因为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缴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勘验、翻译、评估等发生的费用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承担举证责任方承担,即由受害人直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第二种意见认为应该由被告承担。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对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实践中,审理交通事故案件,一般采用第二种意见。
  
  1、《办法》规定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举证方支付的鉴定费用,仅仅指在诉讼过程中由举证方先垫付,如果最后确定责任在于哪方则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结后在裁判书中确定由哪方最后支付。
  
  2、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是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是对败诉方消耗司法资源的一种制裁,基于司法资源与诉讼费用相一致的原理,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可以防止民事主体滥诉,减少和防止司法资源无味的浪费,维护国家主权和其经济利益。
  
  3、受害人的伤残鉴定行为是为了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明确权利和责任,使诉讼顺利进行,其鉴定结果也与被告的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当事人进行的是有根据、有必要的鉴定,由此支付的相关费用理应由加害人承担。
  
  综合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对于交通事故鉴定费用,一般是由被告承担。而具体的鉴定收费标准,我们也一并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希望可以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这方面的知识,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平台咨询这方面的律师,的专业律师会帮助您解决相关问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车贷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判断标准之一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应属于共同债务。 一般情况下,如果汽车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则与之相连的银行贷款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一方否认债务为...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如何认定?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如何认定? 1、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有些机动车驾驶人却因为法制意识淡薄,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而逃或者驾车逃逸,以逃避自己的法律责任。由于肇事逃逸使事故现场不复存在,导致事故责任难以认定或者无法认定,所以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没有证据...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
      我们知道酒后驾车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喝酒之后人的大脑会处于神志不清的状态,特别是醉酒之后严重影响人的反应能力和判断能力,在这种状态下驾车就会造成严重的交通事故,我国对于醉驾酒驾的行为给与严重的处罚,那醉驾酒驾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饮酒驾驶: ...


·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一、申请贷款买车的好处有哪些 (一)可以让钱生钱 您都知道,汽车是消耗品,只要开出厂家大门就会贬值,新车一年的折旧率大概在20%,10万的车一年以后就只剩下8万元。而且现在物价上涨,100块钱的价值现在或许只值90元。所以,用只值90元的钱分期支付...


·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在劳动者因公受伤之后,若想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是需要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伤情之后,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若第一次工伤鉴定存在鉴定程序等的失误,受到损害的劳动者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再次提出鉴定请求,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第二次工伤鉴定需要上交的材料有哪些? 一、第二次工伤鉴...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一、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吗? 交通肇事没有受伤误工费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第1款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


·驾照是驾驶人驾驶车辆的必备证明
      驾照是驾驶人驾驶车辆的必备证明,没有驾照就不能开车。当今社会,私家车越来越多,驾照的作用越来越大,成为了家庭必备的物品。据统计,当今社会,没有驾照是非常不方便的。但是,有的人不遵守交通法规,醉酒驾驶导致驾照被没收。那么,醉驾五年到期了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来走进这个问题。 吊销驾驶...


·一、误工费交警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一、误工费交警是如何进行认定的? 误工费的认定情况下,交警一般在做出事故责任方认定之后,可以向事故责任方要求赔偿。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对象是属于谁?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对象是属于谁?(1)住院伙食补助费,补助的对象是住院的受害人,如果受害人没有住院,就没有这项赔偿费用。但有两种例外受害人可主张伤者和陪护人员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第一,伤者在外地门诊就诊,当天不能返回及在等待检查结果过程中,伤者及陪护人员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当事人在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
      当事人在开庭后还能提交证据吗开庭后还可以提交新的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发生交通事故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平均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发生。一般而言,交警都是依据现场的情况,进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继而确定责任分配。那么,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交警无法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的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在交警部门无法认...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