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生活中,一般情况下,房屋建筑时,都是由专门的建筑单位进行施工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生活中,一般情况下,房屋建筑时,都是由专门的建筑单位进行施工的。但是,为了确保房屋的质量和建筑方的利益,在房屋建筑的时候,双方会签订相关的合同,对房屋建筑中的一些事宜作出约定。有关房屋建筑合同范本该怎么写的问题,相关人士还是很有必要做一定了解的,这是以后工作中经常会用到的。
  
  房屋建筑合同范本该怎么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建筑法》,《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下,通过双方协商就私人住宅建房工程达成协议,希望双方严格执行,共同遵守。
  
  一、 建筑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
  
  2、地点:______
  
  二、工程造价
  
  1、全部工程手工费合计人民币,大写:______小写:______。
  
  2、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元,含抹内外墙面、搞地平、起隔墙等。
  
  三、承建方式及施工准备
  
  1、甲方将其住宅工程以包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承建。
  
  2、甲方应及时提供工程所需全部材料。
  
  3、乙方自带泥工、木工、钢筋工、内外粉刷、盖瓦等建筑活动所需的一切工具,包括施工用的搅拌机、震动器等施工机械以及模板、搭架等。雨天做好遮雨措施,避免在捣制楼面时下雨影响楼面质量。
  
  四、施工安全要求
  
  1、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房屋建筑施工经验,以确保乙方所承揽建设的工程符合建设施工所要求的质量和技术要求。
  
  2、乙方必须重点抓好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施工,严格按照抗震安居房屋建设标准建房,在施工期间,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控制好各种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消除安全事故的隐患,随时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三大要素加强全面检查和督促。
  
  五、工程质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要求)施工,若发现图纸有不合理部分,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明确一致的施工方案后乙方方可再进行施工。
  
  2、工程质量应达到抗震安居房屋建设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建房后的墙体、窗户安装、门等要做到平整、光滑,墙砖、地面做到平滑,杜绝空鼓,符合相关标准。墙面、屋顶、窗沿口等不得出现开裂、渗水等现象。
  
  3、因乙方方面自身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合格条件,乙方应按甲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和重作,并承担导致返工、修改、重作等人工、材料等所有费用。返工、修改后仍不能达到约定的合格使用条件的,乙方承担工程质量违约责任。
  
  六、建房工期
  
  建房工期为______ 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施工算起。开工起______个工日完工。
  
  七、付款方式
  
  乙方进场后,甲方将按工程进度付款。完工后按实做工程量,根据陕西省建筑工程面积结算规定办法进行面积结算。
  
  1、基础付百分之______。
  
  2、主体封顶后付百分之______(可根据楼层给付)
  
  3、装饰工程完工后付百分之______(可分冰给付)
  
  4、其余款项待验收交工后扣除5%的保修金外—次付清。
  
  八、违约责任和争议的解决办法
  
  1、乙方承揽建设工程的质量达不到约定要求的,乙方要无偿修理、返工或重作。造成损失的,乙方要赔偿所有损失。因乙方原因有其它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情形的,乙方要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耐心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无法解决的,双方同意提请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九、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壹份。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房屋建筑合同中,对于建筑工程概况、工程造价、建筑方式、双方的责任义务等,都应该有着明确的规定。双方当事人一定要知道,房屋建筑合同一旦签订以后,就具有法律效益,日后,如果因为房屋建筑的问题发生了纠纷的话,法院在处理的时候,合同将是主要的一项依据。
  
  


·一、工伤保险统筹是什么意思?
      一、工伤保险统筹是什么意思?工伤保险统筹的意思指的就是在工商保险基金进行缴纳的时候,它是需要留取一定比例的金钱的,这是用于统筹在发生重大事故的时候工伤保险的支付,实际上它就是一种预备金的形式,当相关的准备金不足以支付的时候,就会由当地的人民政府来进行垫付。工伤保险基金应当留有一定...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
      公司应该如何报怀孕期间的工资?怀孕期间的工资也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资如实申报,怀孕期间公司不能调岗降薪,产假期间,员工的工资也不受影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什么?
      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的标准为什么?一 、合格: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二 、优良: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恪,其中有50%及其以上为优良(建筑设备安装工程中,必须含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程)。 注:指定的主要分项工牟,如:建筑采艟卫生与煤气分部工程为锅炉安装,煤气调压装置蜜装分项工程;...


·社报补贴是否可以代替社保缴纳?
      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基本权利的保障,是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具有协商性;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不缴纳社保或者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保而为劳动者支付社保补贴等,也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保的法定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系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


·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一、公司辞退旷工员工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 公司辞退旷工员工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


·关于临时工管理办法全文?
      自1995年起,临时工就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但是我国曾经也有对临时工的使用做出了规定,即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下面,我们带来这个规定的内容,帮助你进行详细了解。 临时工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用工的统一管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不均衡的用人需要...


·一、河北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一、河北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项目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


·劳动合同终止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什么
      员工和用人单位最容易在终止劳动合同的时候产生纠纷,比如说有的时候员工会遇到公司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不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不给结算工资。或者说用人单位违反国家的相关规定,随意终止劳动合同,这都有可能引发争议。那么,劳动合同终止争议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呢? 一、劳动合同终止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务员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一般对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羁押的,虽然会限制其人身自由,但此时由于尚未经过法院的审判,因此也不能确定其一定就构成了犯罪。所以对于公务员而言在被羁押的时候,一般是不会被开除的,与此同时还要保障其工资待遇。那公务员羁押期间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公务...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一、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怎么办? 工伤认定后公司不赔偿标准金的话,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 江西省的人民政府为了保护工农群众的利益,为了暂时性的加强施工防护措施,管理人防工程,出台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办法,各施工单位都应该按照这个准则进行施工项目的进行,为了帮助您了解,我们整理了江西省人防工程防护防化设备管理暂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