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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是否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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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抚养孩子是父母的义务,不会因为离婚而发生变化。双方办好离婚手续后,会确定抚养费金额及支付方式,这要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而农村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现在农村家庭离婚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有吗?下面我们就给您讲一讲。
  一、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有吗?
  1、 抚养费数额的确定和户口没有必然关系,而是主要依据孩子的生活支出和你们的经济条件。根据规定,如果抚养方有固定收入,一般按照其月收入的20%-30% 给付抚养费,如果没有固定收入,可根据其年总收入情况确定。2、双方可以协商确定抚养费数额以及支付方式,由于孩子是城市户口,如果在城市生活可能支出比 较大,这种情况下也可以根据情况再适度增加抚养费数额。
  二、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是什么?
  1、由父母双方协议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2、由人民法院判决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了判决。
  三、哪些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综上所述,在离婚子女抚养费方面,农村户口与城户口抚养费区别是没有的。双方确定抚养费金额是按照经济条件和孩子的生活支出等因素确定的,一般来说,是按照一方月收入的30%来确定。没有固定收入的,则参考当地职工月收入计算。子女抚养费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法院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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