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保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保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量的途径,可以督促监管建筑公司更好的考虑居民利益,而工程质保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解答。为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清理各类保证金。
  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取消的保证金,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收取。
  二、转变保证金缴纳方式。
  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
  三、按时返还保证金。
  对取消的保证金,各地要抓紧制定具体可行的办法,于2016年底前退还相关企业;对保留的保证金,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确保按时返还。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
  四、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
  对一定时期内未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实行减免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六、规范保证金管理制度。
  对保留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对取消的保证金,要抓紧修订或废止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制度规定。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要通过纳入信用体系等方式,逐步建立监督约束建筑业企业的新机制。
  七、严禁新设保证金项目。
  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要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信息公开,建立举报查处机制,定期公布查处结果,曝光违规收取保证金的典型案例。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强化监督检查,积极稳妥推进,切实将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工作落实到位。各地区要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并于2017年1月底前将落实情况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进展,加强统筹协调,对不按要求清理规范、瞒报保证金收取等情况的,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并及时将落实情况上报国务院。以建筑公司为例,建筑工程中一般发包人和承包人会约定质保期(一般是一年),质保金一般是在质保期满后支付。但是,同时法律又对建筑工程作出了最低质量保修期限。例如,《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就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一)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五)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这种情况的处理是:保修与质保金并没有必然的关系,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支付(或从工程款中扣留)质保金有一定合理性,但得由双方约定,与法律关于保修期的规定并不冲突。如果合同只约定保修按国家规定,没有约定质保金,则随时可以要求发包方支付。当然还得具体分析合同内容。而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地产行业的兴起,大大小小的建筑公司也如雨后 春笋般崛起,工程质量的好坏需要居民和监督部门共同参与。规范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有利于建筑工程工作的开展,也有利于保障居民的利益。因此,对于新兴建筑工程公司和民众而言,了解其程序是非常有必要的。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 工程质量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重视的一项任务,在任何建设工程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相关部门严格监督来保证建设工程不出任何质量问题,对于水利工程有着更为严格的标准,在质量检验评定时有着详细的规范说明,那水利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


·员工离职后多久才能入职
      一、员工离职后多久才能入职(一)员工离职之后,一般情况下需要在离职后的次月才能再次入职。(二)如果员工非正常离职,那么就不一定。(三)因为员工当月还有工资和考勤计算,那么当月入职会覆盖掉当月前面的考勤记录,所以当月内是无法再次入职的。也就是说离职两个月后是可以再次入职的。二、离职...


·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一直是员工关注的重要点,在给职工计算薪酬待
      职工的福利待遇问题一直是员工关注的重要点,在给职工计算薪酬待遇的时候,职工是很在意五险一金的扣除比例的多少,然而每一个项目的扣除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单位和个人缴纳的比例也不同,所以我们在这里给您详细说明一下五险一金税前扣除范围和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 一、“五险一金”税前扣除范...


·劳动关系解除补偿标准是什么
      我们在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的时候,一般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是违约进行解除劳动关系,一般是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的。因此,我们也是出台了相关的劳动关系解除补偿标准的政策和规定,来进行约束补偿的高低和用人单位的行为。 一、劳动关系解除补偿标准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


·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怎么写
      你知道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该怎么写吗?工作中,有的公司需要为员工安排住宿的地方,而此时多半都是通过租赁房屋的形式来实现的,这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下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公司为员工租房协议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


·如何更好地保证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
      如何更好地保证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现在中国属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经济蓬勃发展,各种建筑也都拔地而起,建筑行业或者说房地产行业成为了热门,对于房地产商来说要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由专业的施工团队来进行施工,那么对于施工方施工工程质量,如何才能有一个更好的保证呢?要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


·现在不少学生正在准备毕业找工作的事情,其实找工作并不是一件简
      现在不少学生正在准备毕业找工作的事情,其实找工作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且作为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找到一份工作,并不意味着工作就此落实好了。对于这些新员工在准备进入职场的时候是需要做好一定的准备的,那么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合同,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新员工入职签什么合同 1、填写...


·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
      在符合规定条件的情况下,工伤认定部门才会受理认定申请,但在实际认定的过程中其实也是有可能因为其他的一些原因而导致认定被中止的,那从法律中的规定来看,一般哪些情况下工伤认定中止呢?而工伤认定的程序又是怎样的?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是怎样的 1、工伤的...


·办理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
      受伤劳动者如果向工伤认定部门提出了申请的话,此时没有不予受理的情形,那自然就会按照规定作出认定。但此时办理工伤认定要多长时间呢?这是申请人比较关心的问题,毕竟认定结果对事故的处理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针对这一情况,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办理工伤认定要多长时...


·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的规定 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或者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从内容看,该条规定只是确认了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么有明确...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 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