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抢劫罪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抢劫罪与抢夺罪之间最大的不同就在于暴力手段上面,其中抢劫罪中的暴力手段针对的是被害人,而抢夺罪则针对的是财物。另外,就严重程度上来看,抢夺罪的暴力严重性是不及抢劫罪的。那到底抢劫罪的暴力手段是指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抢劫罪的暴力手段什么意思
  “暴力”一词,在刑法中非常常见,涉及到“暴力”的罪名和行为有很多,诸如强奸罪、强迫卖淫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侮辱罪、强制猥亵妇女罪乃至特殊防卫中的“行凶”等。上述诸罪中“暴力”的内涵和外延并不完全相同。国外学者将“暴力”的含义分为四类:一是最广义的范畴,认为暴力是指不法行使有形力的一切情况,可以针对人,可以针对物。二是广义的范畴,是指对人不法行使有形力或物理力的一切情况,可以直接行使,也可间接行使(如对物行使有形力借以对人身形成物理影响) 。三是狭义的范畴,是指对人身直接不法行使有形力的情况。四是最狭义的范畴,是指对人身直接不法行使有形力的情况,且达到足以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大众用语进入法律领域后,便成了规范用语。因此,理解某一刑法用语的含义,不但要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作背景,更重要的是必须在具体的问题框架内加以分析,对之作出合目的性的解释。具体到抢劫罪,我们认为,应当采纳上述广义范畴的观点。理由是:首先,直接对物行使不法有形力,从而攫取该物,在我国刑法中属于抢夺罪;其次,有些情况下,行为人可以不必直接对被害人的人身实施暴力,即可攫取财物。如突然将门从外拴住,然后当着被害人的面将放置在外面的财物掠走;最后,暴力也不必非得达到“压制被害人反抗的程度”,因为很多情况下被害人始终处于反抗状态。所以,行为人取得财物既可能是“当场取走”,也可能是“当场夺走”。有的学者认为“抢劫罪的暴力、胁迫足以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并不等于事实上完全压制被害人的反抗”。我们认为,这种观点不甚妥当。评价行为的程度应当从整体、从结局来判断,不应以被害人的意愿为判断之基准。而且,既然“足以压制”,怎么还会“事实上不完全压制”?再者,对“足以压制”的判断即便是采纳群体性一般性经验认识,并认为这是“从客观的基础出发看待问题”,但实际上这仍是难以定夺的甚至是不可定夺的,因为抢劫罪极其多发,其情形也是繁复多样,各不相同。而暴力的程度也是一个极其重要、不可忽略的要素。关于暴力的程度,其上限可以是故意杀人,即可以是直接剥夺被害人的生命,以彻底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顺利取走财物。显然,《刑法》第263条的法条表述中并未排除“故意杀人”这种手段;而且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抢劫案件都是以此为手段,如2003年1月18日发生在沈阳的建国以来最大的抢劫银行运钞车案,行为人采用爆炸的手段抢劫运钞车,当场致3人死亡。再者,将“故意杀人”评价为抢劫罪的暴力手段,不再单独评价为“故意杀人罪,”也是符合“一行为禁止重复评价”的刑法基本理念和原则。200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完全支持了学界的观点。在这个问题上,特殊防卫中的“行凶”与此相同,“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中的“暴力”亦应与此相同。然抢劫罪是极为特殊的一例,决不可不加分析地扩大化,如强奸罪中的“暴力”程度的上限则是重伤害,如果将被害人杀死后奸尸的,应认定为“侮辱尸体罪”。暴力程度的下限原则上无限制。如:某人手提一个提包行走,行为人从身后突然猛击被害人提提包的手背一掌,被害人由于疼痛而松手,行为人捡起提包迅速逃跑。虽然只有一掌,但由于是针对人身实施的不法有形力,其目的是劫取财物,完全符合抢劫罪客观行为的逻辑结构,即便与大众观念上的“暴力”有殊异,但仍不影响构成抢劫罪,绝非抢夺罪。
  二、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关于本罪的犯罪对象,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着重探讨。即“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的犯罪对象?分两种情况讨论:一是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当场写出免除债务的承诺书或在所谓的还款凭证上签字,甚至当场将欠条销毁;二是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当场写出欠条或转移某些财产的同意书等。第一种情况中,行为人占有财物在先,其当场使用的暴力、胁迫等手段使得“标的物”当场“合法”转移到行为人名下,因为被害人已经当场被迫放弃了自己对标的物的权利,所以,似可认定为抢劫罪;第二种情况中行为人只是取得欠条或转移某些财产的同意书,而欠条等所代表的权利能否实现还尚未可知,其当场取得的只是权利凭证而已,所以,应认定为敲诈勒索罪。通过上文的分析之后,相信您此时已经知道抢劫罪的暴力手段具体是指什么了吧。如果在实施抢夺的过程中,并没有实施暴力行为从而压制受害人反抗的话,那此时一般是不会认定为抢劫罪的。需要注意,抢劫在我国属于重罪,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此时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可判缓刑吗?
      法律规定招摇撞骗可判缓刑吗?满足判缓刑的条件就可以判缓刑。其一是被判处拘役或者短期有期徒刑;其二是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暂不执行所判刑罚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其三是罪犯不属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就是说,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


·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盗窃罪的量刑幅度
      涉嫌盗窃罪,肯定会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不过,在对犯罪嫌疑人量刑的时候,不同的量刑情节,判处的刑罚是不一样的。那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盗窃罪量刑情节有哪些? 1、法定情节: 第一,从重处罚情节; 第二,从轻处罚...


·妨害作证罪法条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在生活中,有时人们会在无意之间就作出了妨害作证的行为,这有可能涉及犯罪,或者某些行为的对象不是证人本人,而是其它与证人有关系的人,这样也有可能涉嫌妨害作证,为了司法的公正性,我们来看一下妨害作证罪法条的构成要件。 妨害作证罪法条的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 妨害作证罪侵犯的客体...


·非法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量刑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本罪是指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一、有期徒刑起算时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实行劳动改造。服刑期间,确有真诚悔改或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假释。二、有期...


·多少钱构成网络诈骗犯罪
      多少钱构成网络诈骗犯罪现在现代人使用网络的现象非常常见,比如说利用网络购物,在网络上办公。因为互联网不仅能给生活以及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还能省去很多复杂的程序直接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但是有很多犯罪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那么多少钱构成网络诈骗?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


·判6个月拘役有案底吗2023
      判6个月拘役有案底吗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种主刑中一种主刑,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拘役是一种刑罚方法,是刑事犯罪后给予的刑事制裁,是会留案底的。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刑事案件案底是要伴随人们一生...


·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当中应当认真的工作,恪尽职守,不能够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做一些违法的行为,同样的,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更加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不能够乱用职权或者是玩忽职守。否则,是有相关罪名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国是怎样规定的? 一、渎职罪罪量刑标准在我...


·法律中规定的抢劫罪主体包括哪些
      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一些见财起心的歹徒,小巷里、公车里,甚至是自己的家里。可以说现实中的抢劫案件层出不穷,而且总是在你没有任何预想的时候发生,除了自己的财物受到侵犯,自己的身体或者生命也面临着巨大的威胁。抢劫属于重罪,而且表现形式多样,同时我国对抢劫罪主体也是有严格规定的,那究竟法...


·最高法关于刑诉法解释是什么
      虽然我国早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但为了刑事诉讼法更好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9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以下是最高法关于刑诉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刑...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 无证驾驶撞死人能缓刑吗?由于无证驾驶撞死人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因此此时需要判定交通肇事罪是否可以被判处缓刑。这就需要先看看交通肇事罪是否满足法律规定的缓刑条件。下面我们为您做具体分析。 一、缓刑的条件: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