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到工伤劳动者可以获得多少赔偿,但实践中,许多劳动者在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对如何申请工伤赔偿并不了解,这导致了工伤劳动者无法很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伤鉴定一共分为十个等级,其中十级的受伤程度最轻。那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怎样的?以下是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江苏十级工伤鉴定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
  
  5.10 十级
  
  5.10.1 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 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一项者;
  
  2)面部有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2 cm2;
  
  3)全身瘢痕面积<5%,但≥1%;
  
  4)急性外伤导致椎间盘髓核突出,并伴神经刺激征者;
  
  5)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
  
  6)指端植皮术后(增生性瘢痕1 cm2以上);
  
  7)手背植皮面积>50 cm2,并有明显瘢痕;
  
  8)手掌、足掌植皮面积>30%者;
  
  9)除拇趾外,任何一趾末节缺失;
  
  10)足背植皮面积>l00 cm2;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
  
  13)四肢大关节肌腱及韧带撕裂伤术后遗留轻度功能障碍;
  
  14)一手或两手慢性放射性皮肤损伤Ⅱ度及Ⅱ度以上者;
  
  15)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跟矫正视力≥0.8;
  
  16)双眼矫正视力≤0.8;
  
  17)一侧或双侧睑外翻或睑闭合不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8)上睑下垂盖及瞳孔1/3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19)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20)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跟,矫正视力正常者;
  
  21)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I度~Ⅱ度(或轻度、中度),矫正视力正常者;
  
  22)晶状体部分脱位;
  
  23)眶内异物未取出者;
  
  24)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25)外伤性瞳孔放大;
  
  26)角巩膜穿通伤治愈者;
  
  27)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
  
  28)双侧前庭功能丧失,闭眼不能并足站立;
  
  29铬鼻病(无症状者);
  
  30)嗅觉丧失;
  
  31)牙齿除智齿以外,切牙脱落1个以上或其他牙脱落2个以上;
  
  32)一侧颞下颌关节强直,张口困难I度;
  
  33)鼻窦或面颊部有异物未取出;
  
  34)单侧鼻腔或鼻孔闭锁;
  
  35)鼻中隔穿孔;
  
  36)一侧不完全性面瘫;
  
  37)血、气胸行单纯闭式引流术后,胸膜粘连增厚;
  
  38)腹腔脏器挫裂伤保守治疗后;
  
  39)乳腺修补术后;
  
  40)放射性损伤导致免疫功能轻度减退;
  
  41)慢性轻度磷中毒;
  
  42)氟及其他无机化合物中毒慢性轻度中毒;
  
  43)井下工人滑囊炎;
  
  44)减压性骨坏死I期;
  
  45)一度牙酸蚀病;
  
  46)职业性皮肤病久治不愈。
  
  二、工伤十级待遇
  
  1、标准: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2、要求: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
  
  4、备注: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符合以上伤情的会被鉴定为工伤十级。工伤劳动者在工伤鉴定结束之后会根据工伤鉴定的具体等级获得一定数额的工伤赔偿,而十级工伤除了可以获得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报销外,还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它的数额为六个月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签订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
      我国劳动法规定,当劳动者到公司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必须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要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事后补签了合同还有效吗?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进行了解答,供您阅读。 一、劳动合同补签有效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之前没有与...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
      一、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金是应发工资,包括应缴纳的社保等。计算经济补偿金需要弄清晰发生劳动争议之日倒推十二个月的总收入计算出月平均工资,对于每个月的工资发放,应按应发工资计算,不考虑个人所得税或其他扣除。二、相关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花钱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鉴定花钱吗?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费,收费标准由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初次鉴定收费一般在280元至600元/人次之间,鉴定中需要进行检查诊断的,在指定医疗机构检查诊断费用另计;省级劳动能力鉴...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工作岗位和工作(工种) 1、甲方根据自身经营需要及乙方的岗位意向,同意聘用乙方在 岗位从事 工作;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业务、工作能力和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吗 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通常有如下情况: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


·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现实生活总是有些不负责的工作单位不按规定与入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时候,要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就有了一定的困难了,这就进而导致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那么,无劳动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
      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在建筑工程中,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建筑工程的各方当事人之间也容易引发建筑工程质量纠纷,加强对建筑工程中纠纷的解决,能够提高建筑工程的品质。建筑工程质量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请您阅读。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或者不合约定的处理 《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确立了工程质...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说法对吗?
      用人单位招聘新人时,首先会跟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来建立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是法律明文规定,不得更改。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这方面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为难刁难,入职员工是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进行维权。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种说法对吗?劳动法领域中最基本的概念...


·收童工的惩罚都是有哪些?
      未成年人的身心的发展一般是需要受到保护的,如果是过早的进入社会参加工作,是不利于他们的发展的。我们的法律规定,不满16岁的,就是童工。为此,我们出台了关于收童工的惩罚的法律法规,在进行惩罚的时候,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一、15学徒岁算不算童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 禁止用...


·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西安市民上班过程中遭遇安全事故,发生受伤的话,要尽快的进行工伤认定。通常情况下,这个工作会由单位来做。只有经过工伤认定这个环节,才能明确职工的伤残情况。目前伤残等级分为十级,从一级到十级严重程度依次下降。那么西安十级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我们总结的这篇文章。 一、西安十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制度的适用规则是什么
      员工在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选择与用人单位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在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又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否有义务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