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
  
  我们知道公章对于一个单位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因为有了公章的盖章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在办理有些手续的时候还需要公章来完成,因此对于公章的管理非常严格,一般公司法人都有公章来进行处理事务,那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公司法人章备案才能有效吗?
  
  企业法人章的刻制,需要由经办人去公安局部门备案才能发挥正常功效。
  
  1、企业法人章和企业公章、合同章和财务专用章的刻制,原来都是需要凭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安局开证明,现在一般为了方便群众,可以去公安局指定的刻章店刻章了,因为都是网络联网的。
  
  2、为保证刻制的印章的合法性,建议选择到具有合法刻章资格的单位刻制印章,即有《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刻章店刻章才能保证印章的合法性,充分维护公司的利益。只要材料提供及时完整,补刻不需要多长时间,一般5个工作日就可以,申请加急的一个工作日可以完成。
  
  3、如果属于印章遗失补刻则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特征
  
  1、合同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即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互为意思表示(意思表示就是将能够发生民事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现于外部的行为)。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须达成协议,即意思表示要一致。
  
  3、合同系以发生、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为目的。
  
  4、合同是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条件下而达成的协议,故应为合法行为。
  
  合同一经成立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就发生了权利、义务关系;或者使原有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或消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未按合同履行义务,就要依照合同或法律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性质
  
  1、合同是一种民事行为。
  
  2、合同是两方或多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民事法律行为。
  
  3、合同是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可撤销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以下情况,合同可以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成立的合同;
  
  (二)显失公平的合同;
  
  (三)因欺诈成立的合同;
  
  (四)因胁迫成立的合同;
  
  (五)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合同无效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者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我们知道一个公司的发展直接会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所以对公司企业的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法人的责任能够保证公司的发展不会因为一点点失误而造成重大的创伤,法人公章需要在公安机关备案才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怎么区别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制和认缴制
      认缴制与实缴制的主要区别是:1、性质不同,认缴制不用再验资,股东对所认缴的资本负法律责任;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把资金冻结在开户行,验证资本金。2、意义不同,认缴制方便了创业人员创业,先不用任何出资就可以注册公司经营;实缴制必须出资验资方可经营。3、类型不同,认缴制的公司指一般的无...


·公司刚注册变更股权要收费吗
      收,根据转让涉及到的主体的不同,转让过程中产生的费用也会有所不同。一般来说,股权转让会涉及到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等等。我国对于不同类型个人所得税的缴纳税率有着相对来说严格的规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需要缴纳的税率一般为20%。《中华人民共...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
      公司不准辞职应该怎么办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5]324号)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


·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公司在注册成功之后,为了使债权人的利益得到保障,资本需要保持不变性,但是在经营过程中,公司会有增减资的需求,并且增资和减资的方法是不同的,通过回购股本的方式可能会使资本减少,那么,根据规定,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怎样的呢?下面本站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公司法减资回购的规则是如何...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北京企业拆迁补偿和手续是什么? 我国的首都就是北京,当然发展起来也是最快的地方了,最近建筑物的修建也是越来越多了,很多的开发商一边想要征用土地,一边纠结北京企业拆迁怎么补偿还有手续,那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解答。 拆迁的补偿 (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 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材料是什么
      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材料是什么 现在的社会经济竞争是非常激烈的,合伙企业的发展情况会涉及到法人的变更,合伙企业法人的变更要经过许多程序,办理过程中也要用到许多材料,那么合伙企业法人变更材料都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如果您不是很清楚,的我们在下文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伙企...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
      虚开增值税票罪对企业罚金标准是多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需要哪些程序? 一、 中外合资企业的概念 中外合资企业全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中国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共同举办的合营企业,即两个以上不同国籍的投资者,根据《公司法》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公司加班费怎么算,自愿加班有加班费吗
      一般说到加班费的时候,通常都是在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毕竟法律中规定只有在单位安排加班的情况下才需要支付加班费。那实践中这个公司加班费怎么算呢?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加班费怎么算 《劳动合同法》第31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


·什么是企业拆迁费用补偿
      什么是企业拆迁费用补偿 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二、工厂拆迁涉及哪些补偿费用 (一)停产停业损失《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


·公司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公司上市需要哪些条件? 根据《公司法》及《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股份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股票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公司成立时间须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