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法法人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工作生活中,每个公司都有法人,但很多人不知道法人的具体概念,有些人甚至认为法人就是自然人,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公司法规定的法人并不是自然人,而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一个组织或者集体。那么公司法对于法人这个概念在法律中还有那些规定呢,下文详细回答了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这个问题。
  
  
  一、法人的基本概念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这种组织既可以是人的结合团体,也可以是依特殊目的所组织的财产。从根本上讲,法人与其他组织一样,是自然人实现自身特定目标的手段,它们是法律技术的产物,它的存在从根本上减轻了自然人在社会交往中的负担。法律确认法人为民事主体,意在为自然人充分实现自我提供有效的法律工具。
  
  二、法人的主要内容
  
  法人种类分为三种。
  
  第一,以行为能力为界分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与限制行为能力法人,传统的法人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非法人团体和中国特有的“两户”为限制行为能力法人。
  
  第二,从责任范围看,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有限责任,而限制行为能力法人是无限责任。
  
  第三,完全行为能力法人分营利与非营利法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法人也有营利与非营利之分,非法人团体属于非营利,而“两户”属于营利。
  
  第四,作为监督机制根据法人的性质不同可介入的机制不同,在这一点上,公益法人与公司法人形成严格与宽松的两极对照。
  
  第五,在享受税制优惠方面,公益法人以绝对享受为原则,营利法人以基于政策部分享受为原则。第六,作为准入机制,以准则主义为基本原则,以许可主义为特别原则。
  
  第七,特殊法人不做规定或做授权规定,即特殊法人由特别法规定。
  
  关于将第三主体作为法人定位及其责任范围等问题,除各款所论之外,还需一些补充说明。
  
  第一,作为法人定位的理由:首先,三者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并列是因为,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两者在其内部财产关系的构成上基本都是共有中的合有关系,这一点同个人合伙没有差异;其次,民法通则中对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都规定“可以起字号(民法通则第26条、第33条)”就意味着允许其作为独立的法主体存在,而且这种规定无论是否出于立法者的主观意识,但事实上它是符合和承认了中国传统的合股制度对现实法律制度的要求。
  
  第二,作为限制行为能力的第三主体法人承担无限责任的理由:首先,民法通则第29条和第35条都规定了这两户和个人合伙三者在外部关系上负有无限责任;其次,关于非法人团体在降低了传统法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准入机制之后,如果仍然自我决定作为非法人团体存在,那么,令其承担区别于传统(完全行为能力)法人的加重责任也并不为过于苛刻,而且还可以起到促使团体尽可能作为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成立的作用。
  
  第三,通过登记公示各种法人的能力范围以期保证与各类法人发生法律关系的相对人的安全,同时减轻政府的行政责任。
  
  三、法人的特征
  
  法人具有以下一般特征:
  
  1、法人不是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是一种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
  
  这是法人与自然人的根本区别。它可以是个人的集合体,也可以是财产的集合体。不以组织集合体名义出现在民事主体的,不能为法人。
  
  2、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自己的行为享有和行使民事权利,设定和承担民事义务。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3、依法独立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它有自己独立的权益,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4、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可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是区别法人组织和其它组织的重要标志。《民法总则》第60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上文对公司法法人有哪些法律规定做出了详细的回答,根据上文我们可以知道公司法规定的法人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而是一个社会组织,是一个集合体。法人具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可以依法享受权利但也需要履行义务,法人需要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每个公司都有明确规定的法人和法人代表,法人代表的是一个公司集体。
  
  


·私营企业偷税漏税如何处罚
      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偷税漏税的处罚如下: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行为的处罚:(一)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刑法处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


·有限责任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职责是什么 我国在改革开放以后,之所以能够发展的越来越快,离不开我国的各项规章制度。不管对于普通公民,还是各位企业家来说,在日常的生活和生产过程当中,都需要严格遵守我国的规章制度。其中,公司法主要是我国的一种商法,各位企业家在经营的时候都需要遵守。下面...


·公司法注册资本10年验缴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注册资本10年验缴的规定是什么?公司在登记的时候,是需要有注册资本的。只有在缴纳注册资本的情况下,企业才能正常的经营和发展。但是,注册资金在缴纳的时候,对于注册资金的验缴上,我国相关的法规也是比较齐全的。毕竟,有统一的管理才会更加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稳定和谐。下面,我们就为您介...


·公司注册时间要多久?需要哪些手续?
       随着现在社会不断的创新与发展,现在好多的年轻人都纷纷的出来创业,为自己谋求更多的生路,对于刚出来的人很多都懂,那如果注册一间公司需要什么资料,要多久的时间才能注册好呢,那就来了解一下公司注册时间要多久?需要哪些手续?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公司注册时间要多久?需要哪些手...


·小企业融资有什么特点,有什么融资策略?
      小企业融资有什么特点,有什么融资策略? 目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小企业也随之蓬勃发展起来。然而与大企业相比,由于小企业存在规模小、基础薄弱等问题,小企业融资也成为了一个难题。那么,小企业融资有什么特点呢,针对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又有什么融资策略呢?通过本文您一起来了解一下。 ...


·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
      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义务有哪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就是行使公司法人代表权力的人,对于权力的代表既体现在公司的内部管理事务上,也体现在外部经营活动方面,在享有权力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法定代表人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力才能履行相应的职责,实现权责对等,那么,一个公司法人权力和...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怎么办理
      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怎么办理 一、什么是私募基金公司? 私募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 二、私募基金公司备案怎么办理? (1)登记方式:通过电...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
      分公司盖的合同章是谁的章?一般应当盖总公司的章,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在外面从事营业活动时,其代表的是总公司来活动的,也就是说,他既然作为总公司的一家分公司,那么就是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代表总公司在外做出具体的行为;因此,合同的后果应该由总公司承担。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公司法人变更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一)公司更名 变更公司名称所需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指的是为正式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法人资格而依法进行的一系列筹建准备行为。公司设立的方式有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两种方式,那该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如何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1、发起人首先要做的是与前述的发起设...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租赁合同吗?分公司可以签署租赁合同。《公司法》第14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