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生活中有一部分人群可能对于公司法人的相关事宜并不是很清楚,只认为可以担任公司法人的话是很有面子的一件事情,甚至在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不假思索的就答应下来,殊不知担任公司法人可并不是一件轻松地事情。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当公司法人的风险主要有哪些?
  
  (一)民事责任风险
  一般情况下,公司以其自身的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但如果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时存在虚构出资、抽逃出资行为,或者在诉讼过程中有隐匿、转移资产,或未经清算擅自处分财产等行为,挂名法定代表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挂名法定代表人无论是否知情,若为公司对外借款或其它经营行为出具担保文件,仍需承担 法律责任;实际控制人失踪或无法找到公司民事责任的承担人,挂名法定代表人也将面临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风险
  《民法通则》49条规定情形。“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指的是企业、公司)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个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刑事责任风险
  实际控制人操纵公司实施经济犯罪行为,比如诈骗银行贷款、诈骗保险金、非法集资等情况,挂名法定代表人虽然未直接参与以上行为,但如果挂名法定代表人明知实际控制人利用公司实施以上犯罪行为,却不加阻止,或放任实际控制人的行为,则挂名法定代表人很可能也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可能触犯到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四)自创公司受限风险
  若挂名公司不能完美善后,日后自创公司将面临诸多限制。《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4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不能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经理,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担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
  (五)被采取强制措施及限制消费的的风险
  当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被申请强制执行或欠缴税款时,在特定情形下,司法、行政机关有权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相应强制措施,如罚款、拘留。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上述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其实,公司法人所面临的风险主要还是来自于公司的经营。如果公司的经营过程中触犯了什么法规的话,不管是民事、刑事还是行政方面的,这都是需要公司法人来进行承担的法律风险。所以,在确定担任公司的法人的时候,一定要对公司有所了解才可以。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对于公司的经营范围,在设立之初就要确定好,而日后也是可以就该经营范围作出变更的,这就包括了公司经营范围增加的情况。那么您知道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公司经营范围增加需要什么资料 1、...


·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集团公司是以资本为纽带成立起来的共同行动的一系列公司,一般来说集团公司拥有许多生产和经营机构,规模庞大、财力雄厚。集团公司实际上就是拥有许多下属公司的一个集体公司,因此集团公司的成立条件也非常严格,北京市集团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北京市集团...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
      担任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实践中,不少人习惯将公司法定代表人称为公司法人,这其实就是指实实在在的一个人,并不是您以为的企业组织。实践中,当然公司法人的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风险。那么公司法人的风险有哪些呢?现在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介绍。 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风险有: (一)民事责...


·一、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约怎么赔偿?
      一、第二次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约怎么赔偿?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一般要与劳动者签订一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期满后就存在是终止用工,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再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的,则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的,则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近些年的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权人起诉股东的经济纠纷案件,公司解散是保护股东权益的手段,引起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解散后清算时保护债权人利益的是手段,公司解散后未进行清算怎么办?看完下文您就明白了。 一、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几种 公司解散...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
      公司法累积投票制是什么意思?对于股份公司来说,股东会就是其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行使权力的方式就是股东投票权,但在现实中,具有投票决定权的往往是一些大股东,份额少、数量多的小股东们往往没有多大的表决权,而累积投票制就是用来解决之一问题的制度办法,那么,公司法累积投票制到底是什么意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流程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流程: 1、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全体股东(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工商局提交申请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 (1)全体股东(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3)工商...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如何规定的? 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公司在注册时,必须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要求,虽然新公司法已经取消了不少类型的企业在设立公司时需要满足最低注册资金的请求,但是各股东必须在公司设立之后,认缴股权,根据规定,新公司法认缴制控制权是怎样的? 一、新公司法认缴制...


·公司法中二分之一是多少股东?
      公司法中二分之一是多少股东? 公司法中对于公司内部的表决问题上有着标准型的数额规定,就比如说公司有重大的甚至会直接影响到生存问题的事项时就需要由内部的决策人员作出决定,而公司的运行是由股东的权利所构成的,下面一起来看看公司法中二分之一是多少股东? 一、公司法中二分之一是多少股...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企业拆迁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一、企业的房屋性质 企业房屋性质大致分为三种: 1、租赁办公用房 租赁办公用房的,现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此并无明确规定。而已经被废止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


·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企业在存续期间,为了更好的掌握经营状况,都会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对公司财务进行整理,并制定企业财务分析报告,企业经营管理者需要根据该报告的内容,决定是否进行融资、投资等活动,你是否知道企业财务分析报告包括哪些内容?企业财务分析报告的内容一般如下:一、基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