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信用卡透支制度在很大程度上方便了人们的生活,缓解了人们的经济压力,但是也给了很多犯罪分子可乘之机,很多犯罪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较大数额的财物。为了维护金融秩序,国家必然要惩罚这种犯罪行为。那么,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接下来,就由我们来为你作介绍吧。
  
  一、怎样处罚信用卡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犯了信用卡诈骗罪怎么处罚
  生活中,不只是普通的消费者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犯罪,有些银行内部工作人员也会单独或者内外勾结利用信用卡实施犯罪。对于这类行为,应当根据下列几种情况,分别予以处理:(1)银行信用卡业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收受贿赂后,对应当止付的信用卡不仅不通知止付,反而提供恶意透支授权,其行为既构成受贿罪或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又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共犯,应对其构成的数罪实行并罚。(2)银行信用卡业务人员利用管理、操作信用卡的便利条件,骗取持卡人已填好的取款单,自行兑现,骗取数额较大的现金,或者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然后利用其负责结算的工作便利拖延结算,或者在银行计算机内存流水账中,非法删除自己的取款记录,侵吞银行资金。其行为既符合信用卡诈骗罪的特征,又符合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的特征,属于法条竞合。如果行为人系国家工作人员,则同时构成贪污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因贪污罪的法定刑重于信用卡诈骗罪,应适用贪污罪。如果行为人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则其行为同时构成职务侵占罪和信用卡诈骗罪,因信用卡诈骗罪的法定刑重于职务侵占罪,故应适用信用卡诈骗罪。(3)银行信用卡业务人员与持卡人互相勾结,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持卡人骗取信用卡进行恶意透支,或者向持卡人越权超限额授权,或者向不法分子提供有效卡的资料、有关电脑程序资料、密码编译资料等,从而骗取银行资金,共同分赃的,其行为构成贪污罪或职务侵占罪,同时也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与前一种情况相同,也属于法条竞合。处理方法同前述。(4)特约商户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在顾客用信用卡消费结算时,私下重复刷卡,非法占有信用卡资金。此种行为,因为犯罪对象是持卡人的合法财产,而非特约商户的财产,故不能认定为职务侵占罪。行为人的行为实质上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故应定为信用卡诈骗罪。我们要另外提醒您的是,恶意透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必须满足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这一条件。如果及时偿还了透支数额的,不构成犯罪。如果已经被立案侦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可以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遗忘物品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直以来,我们国家都提倡拾金不昧这种优秀的品格,也就是说,捡到他人的遗失物的时候,应当及时的办法,但是却是现实中存在着遗忘物品拒不归还,很多人想了解遗忘物品罪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实际上我们国家不存在着遗忘物品罪,但是如果遗忘物品将其占有的话,那么可能构成侵占罪。 一、遗忘物品...


·抢夺方向盘定罪是什么?
       一、抢夺方向盘定罪是什么? 该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兜底罪名,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里的故意指的是明知实施相关行为会危害公共安全,可能造成人身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后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


·玩忽职守最新法律解释的刑法条文是怎么样的?
      玩忽职守最新法律解释的刑法条文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索院《关于人民检在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怎样区分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
      怎样区分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 一、怎样区分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 强奸罪未遂与强奸罪中止是一般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致使无法完成犯罪目的,属于未遂;而对于中止是犯罪分子自己在能完成犯罪目的的情况下,自己主动停止了犯罪的继续,属于中止。 就强奸罪来说在日常实践...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一、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的几种情形 招摇撞骗罪情节严重具体应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多次招摇撞骗。犯罪的构成要件直接反映该罪社会危害性程度。在该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中,既无数额多少的要求,也无情节轻重的要求,即只要行为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冒充国家工作人...


·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
      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 羁押与拘留存在哪些区别? ?拘留和羁押作了如下区别:“拘留是在未批准逮捕以前,在法定的条件下,对需要进行侦查的人犯采取的一种紧急措施,而且只有公安机关才能行使拘留。羁押则是在人民法院决定逮捕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且实施逮捕以后把人犯羁押起来;执行...


·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一、敲诈勒索罪能否直接向法院起诉? 1、敲诈勒索罪受害者人可以自行到法院进行立案,此时是采取自诉方式寻求救济。刑事案件的起诉有两种方式,一是公诉,二是自诉,我国是以公诉为主,自诉为辅。故此大部分情形下受害人都是先去公安机关报案,进行立案调查,由...


·有前科2次能判决缓刑不
      有前科2次能判决缓刑不 只要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就可以判缓刑,但是如果前科已经构成累犯,不得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


·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只有在很多人参与打架的情形才有可能会被认定为聚众斗殴,而具有一定规模并且造成严重后果可能性非常大的聚众斗殴对社会的影响也会极为恶劣,所以国家对聚众斗殴的处罚和追究也相对于普通打架要严厉的多。那么,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最高检公安部聚众斗殴罪追诉标准 最高检 ...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的区别都有什么
      绑架罪和非法拘禁的区别都有什么(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及与此相应的勒财或提出不法要求的实行行为。而非法拘禁罪仅要求行为人具有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二)在主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主观犯意的目的和...


·遇到兼职虚假网络诈骗罪怎么办
      遇到兼职虚假网络诈骗罪怎么办 在现实生活中,诈骗罪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并且网络诈骗占诈骗罪的比例越来越大。有很多人因为虚假兼职等而遭受到了网络诈骗,这不仅损害了我们的财产权益,而且对于网络的安全以及社会的安定和谐发展有着严重的恶劣影响。那么当我们遇到兼职虚假网络诈骗罪该怎么办呢...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