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当今这个社会,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建设工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发展,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建设工程质量是一大难点问题,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主要是由于相关部门的监督不力等原因造成的,那么,北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怎样进行规定的?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国家鼓励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二、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
  
  建设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肢解发包。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进行招标。
  
  第九条建设单位必须向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
  
  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齐全。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批准的,不得使用。
  
  第十二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也可以委托具有工程监理相应资质等级并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监理。
  
  下列建设工程必须实行监理:
  
  (一)国家重点建设工程;
  
  (二)大中型公用事业工程;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
  
  (四)利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援助资金的工程;
  
  (五)国家规定必须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第十六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三、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第十八条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勘察、设计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勘察、设计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
  
  第十九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
  
  第二十条勘察单位提供的地质、测量、水文等勘察成果必须真实、准确。
  
  第二十一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勘察成果文件进行建设工程设计。
  
  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注明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第二十二条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中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第二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就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向施工单位作出详细说明。
  
  第二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参与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并对因设计造成的质量事故,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
  
  首先我们需要告诉您的是,北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主要是针对北京的,但是对于其他城市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其次,就是其中规定了勘测、设计等单位的责任以及义务,除此之外,还规定了一些监督责任等。
  
  


·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员工吗
      职场上经常遇到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的情形,企业应依据法律的规定辞退员工。劳动者要知道企业能辞退哪些员工,免得无缘无故丢了饭碗。那么,作为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严重违纪员工吗?相信您都清楚,单位辞退职工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情形下进行,下面就请跟随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一、用人...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
      我们到新单位工作的时候,通常有一个试用期,期限几个月不等。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也需要签署劳动合同。后期一旦发生纠纷,劳动合同就是解决纠纷的依据。通常来说,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有一定的经济补偿的,那么员工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我们结合《劳动法》有关知识给您做个...


·社保工资基数加班费相关规定有哪些?
      社保工资基数加班费相关规定有哪些?1、按社保法的规定,加班费需要交纳,员工工资总额就是交社保的基数的。加班费是需要缴纳社保金。2、《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3、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行...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
      弱电工程合同含设备,发票怎么开?应注意些什么?一、弱电工程包括 1、 国家规定的安全电压等级及控制电压等低电压电能,有交流与直流之分。交流36V以下,直流24V以下,如24V直流控制电源,或应急照明灯备用电源。另一类是载有语音、图像、数据等信息的信息源,如电话、电视、计算机的信息...


·我国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
      劳动关系是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工作者只要在任何单位企业工作就要签订合同来确立劳动关系,这也是劳动法中明确规定的一项工作,如果劳动者在用人单位遭遇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劳动者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确定伤残等级,因为伤残等级和赔偿数额有关,那工伤鉴定啥时可以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员工能和分公司签合同么
      员工能和分公司签合同么?员工可以和分公司签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是否能作为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标准在于是否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辞退过错员工规定是什么?《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六条...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行庭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费可以由对方承担(个别地区要...


·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
      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 除了设计、绘图、施工等众多事项以外,建筑工程的质量一直是您关注的重要问题,毕竟安全第一,随着房地产日益壮大的现代经济社会,众多涌入建筑行业的设计师、工程师等,都应该对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有所学习。那么对工程质量产生影响因素有哪些?所以我们带您一起了...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
      一,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核定?工伤保险待遇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工伤保险待遇是指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其作用是使伤残者的医疗、生活有保障,使工亡者的遗属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工伤保险待遇的高低,项目的多少,取决于国家或该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人们的社会生...


·国庆加班工资包含底薪吗
      国庆加班工资包含底薪吗?国庆加班工资一般是包含底薪的,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准。应当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的工资项目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