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离婚在中国已经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离婚时的财产问题是人们在离婚的时候比较关注的问题,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呢?今天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解答这一问题,请阅读下文了解这方面的知识。
  
  一、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没有离婚赡养费这一说法,在离婚时涉及的费用是子女的抚养费。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抚养费一般怎么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子女抚养费由一方全部负担可以吗?如果协商一致,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示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即使达成上述协议后,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二、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哪几项?
  
  根据司法解释,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 、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三、孩子的抚养费应给到几时?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2、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四、成年的子女还需要父母拿抚养费吗?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五、什么情况下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如何计算离婚赡养费在现实生活中往往是指子女抚养费的计算问题,那么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这方面的知识,包括怎么计算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哪几项,抚养费的给付时间以及增加抚养费的相关知识,相信您对于如何计算抚养费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你还有任何疑问都可以致电的在线律师获得解答。
  
  


·老年再婚后离婚纠纷怎么解决?
      老年再婚后离婚纠纷怎么解决?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按照我国《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解除婚姻关系,后专指通过法律程...


·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夫妻要是协议离婚的话,则需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但要是诉讼离婚的话,则此时确定管辖法院就比较麻烦了。那按照法律的规定,到底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夫妻中的一方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夫妻一...


·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离婚程序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那么,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呢?在实际案件中,起诉离婚还有提供一些证据。那起诉离婚要提供哪些证据呢?我们为您一一进行解答。 一、起诉离婚要具备什么条件 提起离婚诉讼的人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一、股东转让股权是否需要妻子同意 在性质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股权,当夫妻一方单独处分该股权时的效力认定在实践中并不统一,查阅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发现,不同的审判庭室就此性质的认定也意见纷呈,当然个案的情形并非同构,其中就第三人是否善意的认定也属...


·什么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主体要件
      什么是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必须是十六周岁以上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公务的首要分子。实际上因本罪客观行为特征决定了要有一定威望、号召力的人,故少有未成年人成为该罪主体,由于本条规定的限定,构成该罪的主体必须是首要分子。所谓首要分子是...


·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
      只办酒席不领证能算结婚吗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明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结婚登记。”结婚登记是使婚姻合法有效的程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取得...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夫妻有权知道对方财产吗 有权。 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第二十四条明确:“夫妻双方对夫妻共有财产依法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夫妻一方持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证明夫妻关系的有效证件,可以向工商行政、住房保障、车辆管理等部门申请查询另一方的财产状况,...


·婚姻财产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婚姻财产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


·离婚家庭财产怎么分配父母那一份?
      离婚家庭财产怎么分配父母那一份?只能分割夫妻共同的那一部份,对于父母的那一份是无权进行分割的。现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1062条到第1066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


·国家赔偿的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一、国家赔偿的标准包含哪些内容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2019年5月15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315.94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
      离婚纠纷中基本上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问题,离婚财产分割可以协议分割,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进行分割。协议分割没有特别的规定,双方自愿协议并且签字生效就可以了,很多人不是特别了解诉讼分割的相关问题,最关心的莫过于离婚财产分割诉讼费是多少,今天的我们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