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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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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结婚是人生中的必经之事,也是人生中的一个重要的选择,这都关乎于自己一生的幸福,结婚不仅你自己关心,你的父母也极其关心,当今社会,有很多家庭讲究门当户对,这也并无道理,因为这样的两个人的结合可以减少生活中的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怎样才算一个完整的婚姻呢,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带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
  ?1、无效婚姻的情形。无效婚姻是指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违法婚姻,即男女双方的结合由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结婚实质条件,因而自始不具备婚姻的法律效力。无效婚姻的本质特征就是违反法定结婚条件的法律后果。《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2、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阻却事由。考虑到婚姻行为的私权性、稳定性和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国家在监督干预的同时,也从实际情况出发,特别是针对现实生活中有些无效婚姻在经过一定时间后无效事由已经消除的情况,又规定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阻却事由。违法导致无效是法律逻辑的自然延伸,如果无效婚姻欠缺的法定条件一旦被补足,则无效婚姻转化为合法、有效的婚姻,请求权人不能再提起无效婚姻的请求,这是与无效婚姻制度设立的目的相一致的,也是为了尊重当事人婚姻的事实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关系的稳定。但该司法解释没有区分无效婚姻情形消失的具体情况,这就意味着近亲婚、重婚同样存在转化的可能性。综上所述,判定婚姻无效的情况正如上面所说,虽然说爱情至上,但是在追求自己的爱情,选择自己的婚姻时也应该遵循国家所设定的法律,千万不能做违犯法律的事情,婚姻也当慎重考虑,因为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别人的负责,更是对家庭的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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