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在杭州定居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但是近年杭州购房规定也在有相应的调整,那么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详细说明。

  

  一、限购范围

  

  限购范围: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和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的普通自住住房。

  

  政策调整未涉及的内容,按原有政策执行。

  

  

  二、限购政策

  

  1、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限购区域内限购一套住房,即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对拥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含离异)人士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2、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内限购2套,暂停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3、企业购买限购区域住房的限制上市交易年限,需满3年才能上市交易。

  

  4、非本市户籍家庭,需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5、对户籍由外地迁入四县(市)的居民家庭的购房限制,自户籍迁入之日起满2年,方可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购买住房。

  

  PS:自2016年9月28日起,在杭州市区范围内(含萧山、余杭、富阳、大江东)暂停实施购房入户政策。

  

  三、贷款政策

  

  (一)商业贷款政策

  

  1、首套房

  

  在杭州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首付不低于30%。

  

  2、二套房

  

  在市区范围内,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或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严格审核借款人还款能力,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对已成年、未就业、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于其他共同还款人的借款人,可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二)公积金贷款政策

  

  1、首套房

  

  职工家庭名下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执行首套房政策,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2、二套房

  

  被认定为二套房贷款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1.1倍执行。

  

  四种情形,不予公积金贷款

  

  ①职工家庭名下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②职工家庭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除该套住房外有其他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④职工家庭有两条及以上未结清商业住房贷款记录的。

  

  四、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

  

  1、严格首套房标准

  

  职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根据家庭房产查档和住房贷款记录确定。家庭住房贷款记录包括公积金贷款记录和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以公积金中心审核和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报告记录为准。未结清的住房贷款记录条数计入家庭名下住房套数,与住房查档记录一致的可合并计算。

  

  2、三种情况,被认定为二套房

  

  ①职工家庭名下无房,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②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无住房贷款记录或有住房贷款记录并已结清的。

  

  ③职工家庭名下已拥有一套住房,有一条未结清的商业住房贷款记录且为该套住房的。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解答,限购范围是包括了杭州大多数的区,不在期内的依照原来规定。在杭州市居民家庭是限购二套房,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知道杭州二套房新政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在规定的区域内有限购规定,而且首套房和二套房都有相应的认定标准,如果想通过贷款的方式在某些情况下,有些贷款也是不予支持的,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律师为你解答。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是怎样的?
      房产的投资是现在投资者的一大选择,城市的房价日益升高,很多投资者都把目光转向了农村。近年来的农村发展有目共睹,如果想要购买农村的房屋该做哪些准备呢?其购买方式是怎样的呢?的我们认为要解答这个问题必须从于最新农村房屋买卖政策开始了解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第九条...


·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房子的,一般都是比较担
      很多男女在结婚之前通过贷款的方式购买了房子的,一般都是比较担心婚后房产变为共同财产或者就房产问题产生争议,因此在贷款买房之后就想知道此时是否有必要进行一个公证,以免日后出现问题。那到底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子需要公证吗?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方在婚前贷款买房子需要公证吗...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怎么订立? 一、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 1、违约金应体现补偿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现行立法承认违约金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多重属性,以补偿性为主、惩罚性为辅。这样,既维护了守约人的利益,也兼顾了违约人的利益,体现了公平原则;违约金的功能在于使守约方因对方违约而造成...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范本 安徽省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人以下简称甲方):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委托代理人: 单位名称:,地址: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 邮编:,电话: 。 被拆迁人(...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
      不少人认识上有一个误区,以为租了别人的房子后不想租了,只要通知房东解除合同并按约定赔偿违约金就可以解除合同,果真如此吗?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到底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租客是否可以随便解除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婚前按揭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 在此需要明确的是...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为了城市建设的越来越规范、越来越美好,很多城市都开始对城市的老旧违规建筑进行拆迁,拆迁时会按照相关的法律政策给予拆迁户一定的补偿,补偿的标准每一年都会由当地的拆迁部门针制定,浙江温州相关的拆迁部门,针对经济和房屋拆迁情况,推出了温州市房屋拆迁补偿...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应当由出租人负责即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因为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影响。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履行维...


·无偿提供住房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
      无偿提供住房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 一,无偿提供住房合同范本需要注意哪些 1、房屋位置、用途 2、使用期限 3、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4、协议解除的时间 5、其它约定 二,租赁协议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


·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因为房产价格一直“居高不下”,而且持续保持蹿升状态,使得房屋租赁市场红火起来。暂时无法承担买房费用的人只能租房,尤其是一些在一线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房屋买卖以及房屋租赁,都会使人想到房产中介。那么,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么问题?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选择房产中介需要注意什...


·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不管是买商品房还是买二手房,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总是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但现实中总是出现一些二手房合同无效的情况。那常见的导致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购买二手房的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