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男方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是否可以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目前在我国可能结婚以后,大多数的情况下还是男方主要负责家里面的开销,女方在照顾家的方面付出的比较多一点。所以说大多数情况下还是男方的经济收入水平要多于女方的,因此在离婚的时候,孩子的抚养权如果判给了男方,那么有一部分男方可能也不会强制要求女方来承担抚养费的。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一下,男方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是否可以?
  一、男方不要求女方承担抚养费是否可以?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父母离婚时,离婚子女的抚养费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
  三、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给付方式是什么?
  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季度或年度给付。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如果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则不可以。 即使达成上述子女抚养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在子女成年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生活困难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这种事情是可以的,因为如果男方有足够的收入水平来负担起整个孩子成长所需要的抚养费的话,不要求女方进行承担,法院也不会说强制性的必须要求女方支付抚养费。但是我国婚姻法当中是规定父亲或者母亲不可以私自不对孩子支付抚养费。
  
  
  


·一、男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
      一、男人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判? 对于男方出轨导致离婚的,在进行离婚财产分割时可由双方协商,无过错方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一定的赔偿,包括精神损失和共有财产的赔偿。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


·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
      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现在离婚率逐年攀高,导致越来越多的孩子生活在单亲家庭。很多孩子也因为家庭环境的骤然变化、经济水平的突然下降等各种原因,变成了很多人眼中的“坏孩子”。那父母离婚之后子女归谁抚养比较好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婚之后子女...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请律师打离婚官司需要多少钱 一、该怎么样证明是被胁迫离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两个司法解释没有对其中的“胁迫”进行解释。一般情况下,可以认为,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协议的...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虽然目前我国开放了二胎政策,但是二胎政策目前也没有在全国各地全部开放,而且二胎政策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的话,还是需要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各地的社会抚养费的缴纳标准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样的? 陕西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是怎...


·宣布婚姻无效怎么取证?
      婚姻对即将成为夫妻的男女来说是一辈子的大事、喜事,但在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婚姻绝对都是甜蜜而幸福的,有少数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不幸和伤痛的,甚至是非法的,有些没有责任感的花心男女视婚姻为儿戏,与多个不同异性建立婚姻关系,有些是受封建习俗毒害导致近亲结婚,有些是刻意欺骗、婚前隐瞒病情的...


·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离婚案件,除了财产问题最棘手的也就是子女归属问题和抚养费问题,关于子女的抚养问题一直是难点所在,有的人不知道应该如何付抚养费,是共同双方抚养还是只归于夫妻任意一方,那么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下面就和我们一起从下面的文章中了解一下吧。 一、小孩判给女方后给男方抚养费吗 1...


·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可能会出现老人无人抚养的情况,此时老人可以与其他人签订抚养协议,由他人承担一定的生养死葬责任,等老人去世之后可获得老人留下的财产,这也是被我国法律所允许的。那么,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么法?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介绍。一、遗赠扶养协议抚养适用于什...


·夫妻要是起诉离婚准备哪些材料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这也是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之一。不过此时离婚夫妻需要看一下自身是否满足诉讼离婚的条件,要是不满足的话自然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而在起诉离婚的过程中也需要实际提供相应的材料,那么夫妻要是起诉离婚准备哪些材料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一方起诉离婚要哪些材料...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
      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什么?拐卖妇女罪的追诉期限规定是20年时间。如果犯该罪,且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则会被法院定罪判刑。若不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起诉不会被法院受理。也就意味着超过20年的时间的话,那么不再对于这个罪名来进行处理。二、相关法律条文规定是什么?《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如何解决? 父母双方可以协商决定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由母亲抚养,但双方也可以协议由父亲抚养.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均要求子女与自己一起生活的,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对年满十周岁的未成年子女跟随父亲还是跟随母亲...


·新婚姻法生育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二孩”政策,在这一制度的影响下也使得因生育权纠纷所致的离婚案件大大增多。对于生育纠纷是否能申请离婚或赔偿各方有不同的看法,为了能更加深入的了解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对生育权多加以了解。那么新婚姻法生育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做相关介绍。最新发布的是婚姻法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