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房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割,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那么,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
  
  不违法,但处于查封状态的房屋无法完成产权转移、变更手续,只有解除查封以后,权利人才可以对其行使所有权。也可能被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房产冻结是如何进行的
  
  1、房屋的财产保全及手续。如果一方有可能或正在转移夫妻共有的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该房产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虽然为共同财产,但产权记载在一方名下,那么,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可以在法律程序上,完成房产转移的过户交易手续,将售房款归为自己掌握。如果受让方即买房方为善意,且支付了相当的对价,法院一般会认定该转让行为有效。而另一方的损失只能向擅自转移房屋一方索赔。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应该提供提保。意思就是说,既然你申请法院查封另一方的财产,那么你就应该在申请法院保全的同时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以保证自己的申请有错误时,另一方可以拿担保弥补损失。申请人财产保全的当事人,可以拿自己单方名下的财产担保,也可以用第三人即担保人的财产作保。当事人或担保人如果用现金担保,担保数额一般要等同于欲保全财产的数额。如果要保全房屋,也可能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只要二套房屋的价格差不多就可以。现在法院一般都比较愿意接受现金担保,简单好处理。因此,提供另一套房屋作为担保的同时,法院也会要求提供少量的现金作为担保。
  
  2、用另一套房屋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实践中,如果房屋产权除了记载为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外,还有第三人的名子,如一方父或母、或兄弟子妹,以及其他人,因涉及第三人的权益,法院一般不会受理一方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
  
  (1)用房屋担保保全房屋要提交的材料有:之一,财产保全申请书。之二,财产保全担保书,该担保书需要全体产权人签名。之三,产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之四,用来做担保的房屋产权证原件。之五,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之六,申请法院保全的保全费用。
  
  (2)用现金作保对夫妻名下的房屋进行财产保全。这种情况下,要提供的材料有:之一,财产保全申请书。之二,财产保全担保书。如果用现金作为担保,有的法院不同意用第三人名下的存款作为担保,而只能用申请人的名下的现金作担保。如果这笔钱是向第三者借的,最好相关借贷手续及资金流转相关的证据都要有个心眼儿留存好,不然,如果另一方主张这些作为担保的资金也是共同财产,那么申请保全一方可又是平添麻烦了。之三,将作为担保的资金打入银行指定的账户。一般法院没有外币账号,因此,如果用美金或日元作为担保资金,首先可能需要将外币兑换为人民币。之四,要查封的房产的产权登记册或产权证。法院如果受理的财产保全的申请,会派员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将保全的裁定交至房地产交易中心,该裁定会规定房产在一定期限该房不准买卖。
  
  综上所述,离婚前房产冻结是一种保障夫妻双方权益的方式,如果一方正在转移房产,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房产进行保全。还可以用另一套房产作为夫妻的财产保障。被冻结离婚房产分割是否违法?不违法,可以判决分配,但是只有等到解封后才可以对房产进行处理。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一、房产买卖不破租赁的前提是什么? 前提是不动产在进行买卖之前,不动产之上就已经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19条,私有房屋在租赁期内,因买卖、赠与或者继承发生房屋产权转移的,原合同对租赁人和新房主继续...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
      房屋产权有争议征收补偿纠纷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买房子看开发商那五证 “五证”是证明房地产开发商为合法的销售主体,证明其销售行为合法以及购房者与之签订的合同为合法有效的法定证件,开发商必须具备五证才能保证购房者在付款入住之后拿到房屋的产权证书。“五证”包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城市规划管理局的“...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
      签房屋拆迁的协议要注意什么问题近年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与之相应的,城市也在不断的扩建,而扩建就必然会涉及到拆迁,需要签订拆迁协议。那么,当事人在签房屋拆迁的协议时,应该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一份好的拆迁协议,才能最大限度的对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做出保障。下面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安置房是否能买卖,可以买卖安置房吗
      城市拆迁后的安置房很多,随着人们经济条件的改善,安置房闲置得也越来越多,许多人也想把自己的安置房卖出,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安置房与所购的商品房又有所不同,那么,现实中,安置房是否能买卖呢?本文将对这个问题做详细介绍。 一、安置房是否能买卖 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


·南京住宅房中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是如何划分的?
      

1、当前南京市普通住宅房与非普通住宅房划分标准是以面积和容积率来界定,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为普通住宅,反之是高档住宅。

2、面积在144㎡以下是普通住宅。在南京购买90㎡以下可以享受1%的购房补贴,90...


·上海厂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厂房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上海是我国最大的工业城市,汇集了大量企业厂房,上海在进行城市建设的时候,会对一些厂房进行拆迁。对此,政府会对涉及到的企业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用于弥补因拆迁而带给企业的损失。那么上海厂房拆迁补偿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结合上海厂房拆迁政策的相关知识,为您重点...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
      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 在购买商品房的时候,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交付了房款之后,一般开发商就需要到房管局不办理合同的登记备案,而此时就有可能出现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会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介绍。 ...


·回迁房能否买卖,可以买卖回迁房吗
      回迁房比一般商品房便宜,所以比较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是它存在着许多风险。对于回迁房,在实践中,是否可以买卖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在购买了回迁房之后又后悔,下面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告诉您回迁房能否买卖。 一、什么是回迁房?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民的房子;商品房...


·怎么到房管局撤案
      带领必要资料,到房管局提出撤案申请,然后房管局办理撤案手续。要撤销备案必须准备以下资料:(1)购房合同原件及备案表原件;(2)房款收据(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按揭需要出具首付款收据(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及银行的按揭结清证明。(3)开发商和银行加盖鲜章同意你撤销备案的《商品房备案...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
      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吗农村没有房子可以分户。分户,一般指子女成年或者成家后,从父母户口里面独立出去,自立一户。户籍管理制度中的分户,是指公民虽同居一处,但经济独立,分开生活或有工作证明的,可以申请分户,另立户籍档案。分户的标准是公民因房屋析产、婚姻关系变更等原因,且生活独立,有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