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0%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信用卡诈骗坐牢多久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虽然信用卡诈骗罪当中涉及到的具体行为比较多,但无论是实施了哪种行为,此时都要求达到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才能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那这种情况下,构成信用卡诈骗坐牢多久呢?也就是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的问题,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信用卡诈骗坐牢多久
  
  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
  
  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犯禁;
  
  2、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金;
  
  3、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或没收财产。
  
  注:1996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过的《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5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2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将所有的诈骗所得的财物全部挥霍,且无力偿还的,或者多卡恶意透支的等等。
  
  二、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4条的规定,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就《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来看,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
  
  1、数额较大: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
  
  (二)恶意透支。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
  
  恶意透支的数额,是指公安机关刑事立案时尚未归还的实际透支的本金数额,不包括利息、复利、滞纳金、手续费等发卡银行收取的费用。归还或者支付的数额,应当认定为归还实际透支的本金。
  
  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提起公诉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诉;在一审判决前全部归还或者具有其他情节轻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曾因信用卡诈骗受过两次以上处罚的除外。
  
  就《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8年10月有修改,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来看,
  
  1、数额较大: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
  
  2、数额巨大: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
  
  3、数额特别巨大:在五百万元以上的。
  
  那除了要结合《刑法》中的量刑标准规定外,还要考虑到实际的犯罪情节才行,不同情节下即使都是构成的此罪,最终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当然,如果对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那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醉驾拘役在哪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拘役在哪服刑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


·偷税漏税初次处罚会追究刑事责任吗?
      偷税漏税初次处罚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对逃税罪的初犯规定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条款。根据修正案的规定,对逃避缴纳税款达到规定的数额、比例标准,已经构成犯罪的初犯,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可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是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二是缴纳滞纳金。三是已受到税务机...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刑期会判多久
      客观方面区别故意杀人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杀人行为,过失杀人客观方面表现为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只有发生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结果才构成本罪。二、主观方面区别故意杀人在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动机不影响定罪。过失杀人主观方面,是过失,包括梳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


·新的受贿罪基准刑如何确定?
      一、新的受贿罪基准刑如何确定? (一)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


·对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改了吗
      一、我国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改了吗? 目前并未对生产销售假药罪进行改动。 1、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涉嫌诈骗判刑多少年2023
      涉嫌诈骗判刑多少年1、诈骗罪主要以诈骗的数额来量刑:《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不同的罪名会有不同的量刑标准,而且针对不同的地区也会有不一样的量刑内容。抢夺罪是我们常常接触到的罪名之一,但是有很多的人都不清楚,要是在深圳犯抢夺罪的话是如何量刑的。接下来,我们带来深圳市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具体内容,供你参考。 1、构成抢夺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什么时候提出好
      附带民事诉讼可以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但是没有相关具体时间的规定。《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


·对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吗
      对于犯罪中止应当免除处罚吗对于犯罪中止有效的避免了损害的发生,那么是可以考虑免除对行为的处罚的。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首先,明确是“应当”从宽处罚而非如同预备犯、未遂犯那样“可以”从宽...


·民生银行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法集资不是一个确切的罪名,而是集中经济类型的犯罪罪名的总称,故而期处罚标准是比较严酷的。由相关法条的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非法集资的犯罪主体有集体以及个人两种,民生银行非法集资的行为属于集体犯罪的类型。 一、民生银行非法集资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无论是...


·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虽然我国法律中规定的减刑一般每次不能超过1年,但在服刑期间罪犯其实是可以进行多次减刑的。不过减刑也要区分适用的对象,而不是所有的罪犯都可以被减刑。那究竟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适用的对象有哪些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