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粮食收购成了农村居民重要的总收入来源。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对签订合同的内容不甚了解,唯恐上当受骗,丢了辛苦钱。签订合同一定要遵守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粮食收购合同模板
  
  甲方: (购方)
  
  乙方: 县(市) 乡(镇) 村 户(售方)
  
  为进一步推进粮食产业化经营,加快“订单农业”的发展,保护种粮大户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协商就 年粮食生产收购事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合同履行。
  
  一、 品种数量
  
  乙方种植的粮食品种、面积向甲方交售的数量。
  
  二、收购价格
  
  甲方对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实行全面收购,收购价格在国家规定的同等级粮食收购价的基础上实行价外补贴,每50公斤补贴 元。
  
  三、结算方式
  
  乙方将粮食送到甲方指定的收购点,由甲方验收合格后,当场付清全部粮 款和补贴款。
  
  四、权利义务
  
  1、乙方合同内的粮食必须交售到甲方指定的粮站,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交售的粮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质量标准,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不得压级压价。 3、乙方在交售粮食时可要求甲方提供预约、优先验收结算等服务,甲方不得收取服务费用。
  
  五、预购定金
  
  1、甲方在合同签署之日预付给乙方粮食“预购定金” 元。
  
  2、甲方预付的粮食“预购定金”在乙方交售粮食时由甲方收回或在售粮款中扣除,“预购定金”不计利息。
  
  六、违约行为
  
  (一)以下行为视为甲方违约: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条款收购合同内的粮食的;
  
  2、甲方未按照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论价、压级压价的;
  
  3、甲方未当场付清全部售粮款和补贴款的;
  
  4、甲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二)以下行为视为乙方违约:
  
  1、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非主观因素),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交售合同内粮食的; 2、乙方其他违反合同约定行为的。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乙方将不返还“预购定金”,并可要求甲方赔偿运输、保管等方面的费用。
  
  2、乙方违约,乙方需向甲方双倍返还“预购定金”,甲方可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八、变更与解除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经双方一致同意,以书面方式达成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
  
  九、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协调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义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一份。
  
  4、本合同有效期自签定之日起至______ 年_ 月_ 日止。
  
  甲方(盖章):
  
  乙方: 县(市) 乡(镇) 村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这是一个内容相当完整的模板合同,您可以参照着书写,其中具体数额等内容根据具体情况书写。但是一定要书写规范双方的真实身份姓名、粮食的品种数量、交易价格、支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以避免日后有不必要的争端。如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在线律师。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居间合同属于合同法中的合同吗?民间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变更的条件有哪些 生活中,当事人签订了合同后,由于时态的发展或者交易的需要,需要对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变更合同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例如一般要与原合同签订的形式一样,原合同为书面形式,变更合同也要采取书面形式。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关于合同变更的条件的内容。 一、合同变更的概念 合...


·合同终止情形一共有几种
      合同终止情形一共有几种《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


·合同变更的后果是怎样的
      合同变更的后果是怎样的合同变更的将产生新合同,导致双方当事人按照新协议履行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合同变更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外,责...


·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一、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是什么意思 委托代理人,是指基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的委托,行使诉讼代理权,代为诉讼行为的人,委托代理人一般情况下是通晓法律的人士或律师。所以,购销合同委托代理人意思就是当事人通过通晓法律的人士或者律师来代替自己完...


·农产品销售购销合同范本怎样书写
      农产品销售购销合同范本怎样书写 农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货方(甲方): 购货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合水芋头)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预订 二、质量标准及规格 甲方应将品质...


·合同主体有哪三种2023
      合同主体有哪三种《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9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


·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
      双方代理的合同有效吗 一、双方代理的合同是否有效 在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的利益总是互相冲突的,通过讨价还价,才能使双方的利益达到平衡。而由同一个人代表双方利益,可能会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难免顾此失彼。 由于双方代理不符合代理权的基本原则,有可能会引发道德风险,所以各国法律一...


·合同履行地规则有哪些
          1、特征履行地规则
    
      此规则以当事人履行合同特征义务的地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是目前占主导地位的评判方式。在合同约...


·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
      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合同一旦成立不是就必然生效,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融资居间合同佣金是什么 一、什么是融资居间合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乙方完成融资事项后,甲方按照获得的投资额的一定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者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若约定了违约金的还要承担一定的违约金。但是委托期限到期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