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目前,很多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和驾驶员酒后驾车有关,饮酒驾车行为已经是威胁道路交通安全的主要因素。酒后驾车分为醉驾和酒驾,虽然都是违法行为,当事人都会受到处罚,但是两者是不同的。那么,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我们来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区别是什么?
  我国的相关法律将酒后驾车分为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根据驾驶人员血液、呼气中的酒精含量值来界定的。所谓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所谓醉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 /100ml的驾驶行为。目前,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两者的处罚简直是天差地别。
   二、我国对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的处罚措施是什么?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三、哪些情况下的醉驾会被加重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醉酒驾车和饮酒驾车在认定标准上面是不同的,醉驾的情节更严重一些。并且,饮酒驾车属于违法行为,当事人最多承担行政责任。而醉驾驾车属于危险驾驶行为,触犯刑法,当事人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判刑的局面。因此。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哪些 一、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交通事故不仅会造成财产的损害,同时还会给他人的人身造成一定的伤害。这种情况下,受害人可以要求肇事者做出赔偿,但在赔偿之前还是应当先对伤残做出鉴定。那具体来说,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呢?接下来,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什么时候 伤残鉴定是由具有...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
      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当事人能够做的就是积极的去处理,看是否能减少自己的损失。不得不说,现实中有的当事人由于不知道该如何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最后损害扩大。那对于当事人而言应该怎么正确处理交通事故才好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应该怎么正确处理交通事故 《道路交通安...


·起诉状交了多久通知调解
      我国法律并未直接规定起诉后必须多长时间内进行庭前调解,但是对于案件整体审理时间有具体规定。1、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


·给老板开车撞死人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给老板开车撞死人责任该如何划分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


·一、交通事故赔偿委托律师是如何收费?
      一、交通事故赔偿委托律师是如何收费的 律师代理费各地存在差异,不同律师具体收费也有差异,具体要和律师协商确定。以下标准仅做参考: 1、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收费 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律师参与交通事故调解次数一般以2次为限。 2、聘请律师参与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诉...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赔偿问
      交通事故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少见,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赔偿问题常常使我们感到头疼。事实上,交通事故的确定赔偿的根据是交通事故的责任负担。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有主次之分,负主要责任的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主次怎么划分呢?我们为您答疑解惑。 一、交通事故责任的...


·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内容
      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同时交通事故也会为我们带来不同程度的伤害。发生了交通事故后,如何进行赔偿是重要的一点。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各个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云南省作为我国西南部的一个大省,在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总结了相关内容。 云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时间应如何计算?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
      交通事故纠纷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才会涉及到诉讼时效的问题。而法律规定,当事人必须要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那要是交通事故诉讼时效过期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法律规定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


·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夫妻离婚之后,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应按月支付子女的抚养费,具体的抚养费数额由双方协商,如果双方没有达到一致,可以诉讼至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那么,如果离婚后女方拒绝交抚养费怎么办?我们将在下文中就这个问题作一个详细的介绍。 一、抚养费的支付标准: 子女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