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无论是对盗窃行为定罪,还是处罚,此时都必须要充分考虑实际盗窃所得的财物数额是多少。那么您知道我国法律规定的盗窃金额多少的才能构成相应的犯罪吗?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金额多少构成刑事罪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千元以上的属数额较大;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一万元以上的属数额巨大;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十万元以上的属数额特别巨大;
  
  4、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判处无期徒刑;
  
  (1)盗窃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盗窃犯罪情节严重的主犯;
  
  (2)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
  
  (5)累犯;
  
  (6)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 严重后果的;
  
  (7)盗窃数额达到十五万元的;
  
  (8)造成重大损失的;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犯盗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数额巨大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 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规定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相应的刑罚量,确定基准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1)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每增加1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达到十二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0000元,可以增加三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4)多次盗窃的,可以增加两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入户盗窃的;
  
  (2)采取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3)流窜盗窃作案的。
  
  4、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1)在案发前自动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将部分赃物放回原处或归还被害人的,可以按比例减少刑期);
  
  (2)盗窃自家或者近亲属财物的(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只要盗窃所得的财产金额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的,那么就可以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这里规定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涉嫌盗窃犯罪还是比较严重的,最好委托专业的律师来进行辩护。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刑法全文2023逃税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全文逃税罪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刑法全文逃税罪的内容规定是怎么样的? 刑法规定: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 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 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 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


·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一、生产销售假药罪律师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


·刑事伤情鉴定时间是多久?
      准确了解刑事伤情的鉴定时间判断标准,对于自身合法权益有相当重要的意义。准确了解鉴定时间,避免个人利益因为超过规定的时间而受到损害,对每个人而言都是很有必要的。下面我们就和您聊一聊刑事伤情鉴定时间的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您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一、什么是伤情鉴定?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


·故意伤害是哪一类犯罪2023
      故意伤害是哪一类犯罪2023 一、故意伤害是哪一类犯罪 故意伤害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 故意伤害行为必须致受害人轻伤以上后果,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理由是: 第一,虽然《刑法...


·贩毒能不能缓刑 贩毒可以适用缓刑吗
      贩毒能不能缓刑贩毒罪是否缓刑要看其犯罪的情节。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


·法律规定绑架罪判刑多少年
      绑架罪判刑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


·我国刑法修订案八正式将醉驾列入危险驾驶罪,当事人有醉驾行为的
      我国刑法修订案八正式将醉驾列入危险驾驶罪,当事人有醉驾行为的,会被法院追究刑事责任。由于醉驾入刑社会影响很大,因此,最高法之后又出台了相关司法解释,指导各地办理此类案件。那么,苏卅醉驾最新司法解释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


·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一、最新的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方面?
      刑事证据种类包括哪些方面? 一、刑事案件中的证据资料种类有哪些? 1、物证; 2、书证; 3、证人证言; 4、被害人陈述;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6、鉴定意见;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8、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二、证据确实、充分...


·有期徒刑几年、有期徒刑量刑情况有哪些
      有期徒刑是有刑期限制的,否则的话就与无期徒刑没有什么差异了。但是对于很多人而言,虽然知道有期徒刑有一定的刑期,不过并不知道有期徒刑几年。自然也无法判断法院做出的有期徒刑量刑是否合法,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一、有期徒刑几年 有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的人身...


·失火罪与放火罪在法律上有哪些区别
      失火罪与放火罪在法律上有哪些区别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构成放火罪。放火罪与失火罪同属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因此两罪侵犯的客体相同,即公共安全;它们的犯罪后果,即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重大公私财产的损失。都是由火的燃烧所造成的。所以两罪在外观...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