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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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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不管是对于普通职工还是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都肩负的有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也就是说,其实公司的一些职权是不可以滥用的。所以说,滥用职权罪不仅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同样也对于公司中的人员具有约束力。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一、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的量刑是怎样的?
  
  (刑法第397条)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9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6人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的;
  
  3.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二)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伤亡达到前款第1项规定人数3倍以上的;
  
  2.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前款规定的损失后果,不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迟报、谎报事故情况,致使损失后果持续、扩大或者抢救工作延误的;
  
  4.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的;
  
  5.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数量达到3辆以上或者价值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以滥用职权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
  
  2.指使他人为明知是登记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机动车办理登记手续的;
  
  3.违规或者指使他人违规更改、调换车辆档案的;
  
  4.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致使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被办理登记手续,达到前款规定数量、数额标准5倍以上的,或者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而办理登记手续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实施上述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四)林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之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用职权,致使林木被滥伐4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2000株以上,或者致使防护林、特种用途林被滥伐10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被滥伐400株以上,或者致使珍贵树木被采伐、毁坏4立方米或者4株以上,或者致使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被采伐、毁坏后果严重的,或者致使国家严禁采伐的林木被采伐、毁坏情节恶劣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的话,如果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了严重的损失的话,会面临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您在生活中,一定要明白什么是自己该做的,什么是不该做的。职权如果被滥用的话,是不利于公司的正常发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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