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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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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工程质保期规定是多久一、 道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我国法律规定,公路工程必须实行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金制度,市场一般参考交通部《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执行,缺陷责任期为2年,缺陷责任期完成后进入保修期,规定为5年。有关依据你可以在交通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范本》中找到,我把规定原文为你写出一部份: 保 修 期 50. 2 在缺陷责任期结束后,监理工程师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之日,工程进入保修期(1),注:(1)工程保修期一般为5年,若路基工程(含隧道、桥涵)与路面工程分开招标,5年保修期从最后完工的工程项目开始计算。桥梁工程的保修期可适当延长。 后面的专用条款数据表明确写明: 14 49.1 缺陷责任期: 年 (缺陷责任期一般应为2年) 15 50.2 保修期: 年 (保修期一般应为5年) 顺便提醒你,农村公路中的三、四级县、乡、村道路,不适用上述规定,因为农村公路可不使用《招标范本》进行招标(有明文规定),而国省道等高等级公路则必须采用招标范本。二、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六章、建设工程质量保修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综上所述,道路工程质保期应为两年。在道路建成两年之内,道路不应出现任何由质量引起的事故,否则的话应由道路修建方承担事故责任。但在签约合同时必须注明质保期与保修期,且需注意的是,此条款只适用于国省道等高级公路,不适用于农村公路中的三、四级县、乡、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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