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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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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职工享有的劳动保险待遇中,有一项是工伤保险,职工在单位因工受伤的,可以通过做工伤鉴定,明确伤残等级,确定赔偿标准。按照规定,职工用人单位所处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是负责开展工伤鉴定的部门。那么,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1、申报
  
  
  (1)单位申报:发生工伤(死亡)事故后,用人单位应立即将伤者送往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于30日内书面向工伤保险部门报告伤(亡)事故情况并提交上述资料;
  
  (2)个人申报:单位未在限期申报的,个人可在伤(亡)事故确诊之日起一年内向工伤保险部门提交上述资料并报告事故情况。
  
  2、受理
  
  (1)确诊之日起一年内,未提出申请的,将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2)资料不齐的,工伤保险科将出具《收件回执》和《补齐材料通知书》告诉申请人补齐资料;
  
  (3)资料齐全并符合相关法规的,工伤保险科将受理申请,并发出《受理回执》给予申请人。
  
  3、调查
  
  (1)工伤保险部门将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单位、员工或家属须如实提供情况和有关证据。
  
  (2)单位有意隐瞒伤亡事故真相,提供虚假证据材料或拒绝配合调查的,工伤保险部门可以拒绝支付该项工伤保险待遇,转由用人单位负担。
  
  (3)个人提出申请的,用人单位将收到《关于伤亡事故处理的通知》,并且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相反证据供调查人员核实,未能提供的视为事件认可。
  
  4、认定
  
  (1)工伤保险部门应在正式受理后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书》,并对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工伤职工开出《工伤员工医疗期告知书》,通知用人单位、员工或其亲属。
  
  (2)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继续住院治疗的参保职工,同时开出《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记帐通知书》和《工伤保险住院结帐单》,通知工伤约定医院允许其记帐医疗(门诊医疗费由用人单位先垫付,医疗终结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核销)。
  
  (3)对认定为工伤并需要治疗的未参保职工,则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报销。
  
  二、申请工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1、用人单位应当在从业人员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30日之内提出申请,如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从业人员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携带申请工伤认定的相关材料,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患职业病起的1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并发出通知书。
  
  对于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不完整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工伤认定申请人在30日内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
  
  通过上文,我们给您具体介绍了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职工因工受伤的,可以委托单位或者自行提出申请。人社局接到资料后,会进行审核,确定资料无误的话,展开调查,通过收集证据来明确职工的受伤情况。最后,经过专家讨论,出具工伤鉴定意见书。这个过程通常要持续一个月左右,最晚不超过两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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