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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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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员工在进入新公司工作之后,公司的人事部门应及时为员工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以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会有一些员工在进入公司之后已经开始正常工作,但入职手续却仍未办理。那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一起通过以下内容来了解一下吧。
  
  一、已工作没入职有工资吗?
  
  已工作没入职,显然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仍然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
  
  具体规定:
  
  如果不发工资,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等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二、员工的入职流程
  
  新员工入职流程主要共分为六大步骤:入职准备、入职报到、入职手续、入职培训、转正评估、入职结束。
  
  (一)入职准备,准备的证件: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明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二)入职报到:
  
  1、人事中心向新员工发放《面试评估表》,并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
  
  (1)员工填写《员工登记表》,并交验各种证件:
  
  一寸免冠照片3张;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原件;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体检合格证明。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3)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管理卡);
  
  (4)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5)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2、用人部门负责的工作:
  
  (1)部门领班负责发放考勤卡、管理卡、工具箱、工衣柜等一系列工作物品,介绍并帮助熟悉工作环境;
  
  (2)制定专人作为新员工辅导员,介绍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如:行政部由领班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理疗部有技术老师负责新员工辅导、培训等工作。
  
  (三)入职手续:
  
  1、填写《员工履历表》;
  
  2、发放向新员工介绍公司情况及管理制度的《制度汇编》,使其具备基本公司工作知识,要求其通过公司内部网络了解进一步情况;
  
  3、按照《新员工入职手续清单》逐项办理入职手续;
  
  4、确认该员工调入人事档案的时间;
  
  5、向新员工介绍管理层;
  
  6、带新员工到部门,介绍给部门总经理;
  
  7、将新员工的情况通过E-mail和公司内部刊物向全公司公告;
  
  8、更新员工通讯录;
  
  9、签订《劳动合同》。
  
  (四)入职培训:
  
  1、组织新员工培训;
  
  2、相应职能专业技术培训;
  
  3、相应规章制度的培训。
  
  (五)转正评估:
  
  1、转正是对员工的一次工作评估的机会,也是公司优化人员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转正对员工来说是一种肯定与认可,转正考核流程的良好实施,可以为员工提供一次重新认识自己及工作的机会,帮助员工自我提高;
  
  3、一般员工的转正由用人部门和人事部进行审批并办理有关手续;
  
  4、新员工工作满实习期时,由人事部安排进行转正评估。员工对自己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进行自评,由直接经理对其进行评估。直接经理的评估结果将对该员工的转正起到决定性的作用。
  
  (六)入职结束:
  
  新员工根据《新员工报到工作单》要求,待各项工作落实后,于试用期结束时,将此表签字后,归档人力资源中心。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如果员工实际会出了劳动,公司应为员工发放工资。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员工在进入公司工作之后公司应在一个月之内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超过这个时间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给员工双倍工资作为补偿。因此,无论是员工还是公司,都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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