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眼部工伤鉴定标准,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高楼林立的现代都市,这其中付出了无数劳动工人的辛勤劳动,但在其中不乏有许多工人应意外事故导致眼部受伤,为确保工人在受到意外伤害时可以保护相关权益,我们就此将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的具体内容罗列如下,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眼睛工伤的鉴定标准是什么?
  
  1、一级
  
  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
  
  2、二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2,或视野≤8%(或半径≤5°) ;
  
  3、三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 %(半径≤10°) ;
  
  双眼矫正视力<0.05或视野≤16%(半径≤10°);
  
  一侧眼球摘除或眶内容剜出,另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24%(或半径≤15°);
  
  4、四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32%(或半径≤20°) ;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1
  
  双眼矫正视力<0.1或视野≤32 %(或半径≤20°);
  
  5、五级
  
  双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40%(或半径≤25°);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 2~0. 25;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等于0.1;
  
  双眼视野≤40% (或半径≤25°) ;
  
  一侧眼球摘除者;
  
  6、六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4;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一眼矫正视力≥0.3;
  
  一眼矫正视力≤0.1,另一眼矫正视力≥0.2;
  
  双眼矫正视力≤0.2或视野≤48%(或半径≤30°);
  
  第Ⅳ或第Ⅵ对脑神经麻痹,或眼外肌损伤致复视的;
  
  7、七级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
  
  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各种客观检查正常;
  
  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6;
  
  一眼矫正视力≤0.1,另眼矫正视力≥0.4;
  
  双眼矫正视力≤0.3或视野≤64%(或半径≤40°);
  
  单眼外伤性青光眼术后,需用药物维持眼压者;
  
  8、八级
  
  一侧或双侧眼睑明显缺损;
  
  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4;
  
  双眼视野≤80%(或半径≤50°);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者;
  
  外伤性青光眼行抗青光眼手术手眼压控制正常者;
  
  9、九级
  
  第Ⅴ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着>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10、十级
  
  一眼矫正视力≤0.5,另一眼矫正视力≥0.8;
  
  双眼矫正视力≤0.8;
  
  睑球粘连影响眼球转动行成形手术后矫正者;
  
  职业性及外伤性白内障术后人工晶状体眼,矫正视力正常者;
  
  眼球内异物未取出者;
  
  二、眼睛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金(本人工资)×24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0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3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5、五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50个月(合计76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单位支付)
  
  6、六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0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合计6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于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劳动关系未终止又无法安排就业的,单位支付)
  
  7、七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2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合计43个月)
  
  8、八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0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15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合计29个月)
  
  9、九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2个月(合计18个月)
  
  10、十级: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6个月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4个月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本人工资)×1个月(合计11个月)
  
  生活护理费 本市上年社平工资 生活护理一级 60%
  
  生活护理二级 50% 生活护理三级 40%
  
  生活护理四级 30%(以上为社保支付)
  
  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10级社保支付。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1-4级由社保支付,5-10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10级才有,由用人单位支付。 伤残津贴:1-4级由社保支付,5-6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生活护理费由社保支付。
  
  很显然,眼睛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标准的问题就得以解决,值得一提的是5级到10级程度的工伤是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只有5级到10级的时候才有,所以劳动人民造成工伤的时候要了解清楚相关的赔偿标准和鉴定标准,必须鉴定过了才能申请赔偿。
  
  综上所述,当广大劳动工人在遇到意外事故时,应当及时就医,在减少自身痛苦的同时,积极向有关部门提出眼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付标准,争取更多的利益保护。在本文章中,我们旨在为广大的劳动工人提供相关建议,若广大读者有更好的建议,望不吝赐教。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
      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 砼工,听到这名词相信很多人并不是很熟悉,但是说到混凝土工程,您一定是十分熟悉的了。砼工就是混凝土工程的意思,任何工程,质量就是关键。那么,砼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要求是怎么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劳动仲裁法人会坐牢吗
      不会,如果法人代表没有抽逃出资或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那么法人代表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说用人单位被员工劳动仲裁起诉了的话,那么一般情况是没有影响的,除非是公司法人存在着抽逃出资或者是滥用权力的行为。《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实践中,一般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被称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主要是因为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要想解除这样的劳动者合同,也是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遵守合同的法律效力,任何...


·有的人在离休或者退休之后,可能又会被企业返聘回去上班。而在这
      有的人在离休或者退休之后,可能又会被企业返聘回去上班。而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之间也是需要签订一纸合同的,这样对彼此的利益才有一个保障。不那么实践中,离退休返聘的签订劳动合同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离退休返聘签劳动合同吗 离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聘用协议的...


·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试用期的员工虽然不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但是由于双方之间也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合同,所以处于试用期的劳动者也是享有一定权利的。那么在我国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呢?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一起来具体了解一下吧。 一、试用期劳动者有什么权利 有人这样比喻,所谓“试用期”就是用人单位和劳动...


·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是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那么,你知道劳动者入职后多久要签订劳动合同呢?我们来跟你聊聊这个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入职多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公司应...


·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
      劳动者在于用人单位确定劳动关系之后,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由于在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现拟定劳动合同的,所以需要劳动者在签署劳动合同前仔细阅读,若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在劳动合同中。一般有确定的劳动期限,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偿?一、新劳动法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续签是否有经济补...


·一、员工主动离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员工主动离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在合同期内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对此,《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
      加班的工资按什么标准计算加班工资不是以基本工资为基数来计算,而是以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来计算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一)用人单...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定义是什么?
      我国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定义是什么? 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吃穿住行”中的“住”“行”两方面都离不开建筑行业的工程质量的保证,对于质量的保证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都进行了明确的标准要求及违反的处罚措施,但事故的发生不可避免,需要了解过我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及分类标准是什么: 一、定义 ...


·终止劳动关系后能继续领工资吗?
      新员工在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会和用人单位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对工资报酬、工作内容等作出规定。现在大部分劳动合同都有固定期限,到期后双方决定是否续签,如果不续签则代表劳动关系的终止。那么终止劳动关系后能继续领工资吗?下面我们就为广大劳动者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终止劳动关系后工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