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 ? ??一、医疗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多少?
  
  三级戊等医疗事故为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二、医疗事故法庭审理程序
  
  1、法庭质证
  
  对证据的质证,应紧紧围绕对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就证据的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真实性是指证据所反映的内容应当是真实的,客观存在的。有时判断是比较困难的,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或综合全案情予以判断,确定其证据效力。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客观联系。合法性,包括证据收集的程序和方法合法、证据形式合法。证明力,亦称证据的证据力,是指对案件事实证明作用有无的证明程度的大小。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 司法鉴定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2003年元月6日,最高级人民法院下达了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该通知第二条明确了需鉴定的应交由条例所规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按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组织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民事诉讼法》第72条)。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市、省级医学会己经鉴定构成医疗事故的,当事人仍有权申请中华医学会或进行司法鉴定。因此,当事人或人民法院有权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司法过错( 临床医学)鉴定。委员会并非唯一有资格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机构,如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上海司法鉴定中心、北京华夏物证鉴定中心、皖南医学院等均有司法鉴定资格。
  
  (2) 司法鉴定的内容。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鉴定时,一般并不要求受托单位确认是否为医疗事故,而是要求判定医院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或过错,以及医疗过失或过错与损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特别重视司法鉴定。
  
  (3) 司法鉴定申请。申请鉴定是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并非总是由患者提出,医院亦可提出,尤其是在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对己不利时。注意应在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交纳费用,同时提供相关材料,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4)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员的确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目前,法庭认可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鉴定结论。
  
  (5)鉴定书内容的审查与质证。注意对鉴定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包括审查被鉴定人的姓名是否准确,委托鉴定事项是否与申请鉴定事项相符,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的依据及使用的科学手段,鉴定过程的说明,是否有明确的鉴定结论,鉴定人及鉴定机构是否签名盖章。另外,审查鉴定书是否附有鉴定机构及鉴定人资质证明材料。
  
  (6)客观对待司法鉴定结论。司法(或法医学)鉴定并非总是不利于医院。如石家庄“左肾丢失案”。
  
  3、诉讼证据的收集
  
  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学理解释可以表述为,证据即证明与法律事实及有关事实存在与否的根据,无论这“根据”是真是假,它都是证据;无论这“根据”是否被法庭采信,它还是证据。证据可以有多种表现形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1条称“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但同时又称“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种定义是错误的,是相互矛盾的。
  
  教科书、医学论著、学术文章等,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4、关于病历真实性的举证责任。
  
  在法庭上,患者和家属经常对医疗机构提供的病历真实性提出异议,这是其诉讼权利,但同时其亦应承担相应的证明责任。对于医院提交的病历资料,患方或代理人提出异议(认为该病历系伪造、修改的),但如果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法院将确定病历的证明力。
  
  医疗机构通过对诉讼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可最大程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经济损失。有利于医院的良性发展,有利于医务人员的自身保护。从而达到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更好的服务于患者。
  
  如果医疗事故的伤残等级为十级的话,那么赔偿标准是按照自己花费的10%进行赔偿的。赔偿的项目主要包括被抚养人的生活费,误工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和其他必须赔偿的费用。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和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在发生医疗纠纷,为了确定患者受损程度,提出会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医疗单位需要根据鉴定结果支付相应的赔偿费用。各地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的规定。 一、海口医疗纠纷赔偿标准: (1)...


·医疗责任险一年多少
      医疗责任险一年多少钱? 在医患关系日益紧张的当下,医生与患者,医生与患者家属又如何处理医疗责任的关系?带着这样一个问题,医疗责任险被推出,用来减轻被保险人承担的医疗过程中因过失医疗事故或医疗差错法律责任。因此这种关乎自身的责任险您很有必要了解它的含义,作用,以及医疗责任险一年多...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医院临时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 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临时工队伍的管理,规范临时工管理制度,提高临时工队伍素质,利于卫生院教学科研和后勤服务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省、市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临时工管理的有关...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医疗事故亦是时常发生。医疗事故的发生对医生和病人都是毁灭性的。要是患者被确认构成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话,则可以享受七级伤残的赔偿待遇。那么其具体这个三级乙等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


·重庆医保如何补缴
      重庆医保如何补缴医疗保险是可以补缴的。国家开始实行医疗保险制度大约在2001年前后。医疗保险一般不用补交,但是各地区的规定不同,有的地区规定必须补缴,有的地区规定可以补缴,也有的地区规定不到退休时间不准补缴,是否需要补缴,应当视本地区的规定而定。医疗保险在退休时必须积累一定的缴费...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医疗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对自己权益予以保护的权利。法律对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否则,原告的胜诉权将消灭。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


·一般工伤认定医院可以吗?
      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我们知道工伤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通常情况下任何企业公司都会对安全问题十分的重视,特别是从事危险工作的劳动者来说,意外事故发生的几率很大,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在认定之后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那工伤认定医院可以吗?...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
      发生医疗纠纷患方怎么调解一、医患双方和解的概念 和解,就是通常所说的私了、自行调解。医患双方的和解,是指发生医疗纠纷之后,无论这种纠纷的性质和内容如何,也无论这种纠纷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关于双方争议的民事赔偿或者补偿内容,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就此解决纠纷的过...


·(1)医疗费。
      (1)医疗费。 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护支付。 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 无固定收入...


·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
      医保的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在我们就医的时候,可以进行报销医疗费,因此,很多人对于在异地就医,医疗费的报销的步骤就存在一定的疑惑。那么,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是怎么样的呢?异地就医报销的时候需要注意些什么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异地医保报销流程有哪些(一)医保异地就医报销条件(1)IC卡、...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保护受害人权益而建立的举证制度。“谁主张、谁负责证据”的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施。然而,由于医疗过程的高度技术性和信息的不公开性,诸如疾病诊断和手术记录等证据材料几乎完全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远离证据来源,获得证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按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