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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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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者到用人单位工作时,往往都会签订劳动合同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就有可能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问题。如果涉及到补偿,你知道应该补偿多少吗?关于公司终止合同的赔偿问题,请看下文我们的介绍。
  
  一、公司终止劳动合同,赔偿怎么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若劳动者月工资未高于前述3倍数额,则无支付年限限制,可以超过12年。如果劳动者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1、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劳动合同工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的。
  
  5、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6、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要裁员的。
  
  三、公司终止合同,不需要补偿的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
  
  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本单位工作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劳动者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公司跟劳动者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应该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你还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可以来电咨询网站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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