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每个工作人员都会无时无刻都会面临着意外,若是一不小心意外来临,那么劳动者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当意外降临到你的身上作为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相信其一定会对于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意外而负责,保障劳动者们的权益以及给予劳动者们相关的补偿,所以劳动者需要知道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
  
  在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劳动监察中队或工伤认定科)申报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没有申报的,劳动者(或者亲属)应当及时申报。在申报工伤认定时,要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资料。经过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
  
  一、委托代理合同签订前
  
  (一)、详细听取受伤职工事发经过陈述,并作相应谈话记?,并要求委托人签字,主要记?以下内容:
  
  1、受伤职工身份情况
  
  2、用工单的大致情况(一般能说出单名称)
  
  3、何时建立劳动关系,有无签订劳动合同,有无办理工伤保险
  
  4、工作岗及相关职责
  
  5、工资报酬及培训情况
  
  6、劳动保护及相关防护措施
  
  7、发生工伤事故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部
  
  8、治疗过程,住院时间、医疗费支付情况,受伤后用人单态度及意见
  
  9、受伤职工家庭成员及大致情况
  
  10、受伤职工本人的要求及期望。
  
  (二)、核对相关病历、医院证明是否医疗终结,是否存在过医疗情形
  
  (三)、到事故现场作调查与核对,并查明以下内容(·程较远的,应在办理委托手续后进行):
  
  1、用工单的名称、单或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2、单开办时间事工程的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应与受伤职工的第一次上班及受伤时间相吻合)
  
  3、工程发包单诉讼,便于以后财产保全时暂扣工程款
  
  4、与目击证人(工友)取得联系,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作调查笔?
  
  5、发生以下情形做相应的证据保全工作:
  
  (1)、用工单或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明确表态不承认受伤职工是其职工或不在用人单或工程施工地点受伤的
  
  (2)、用人单或工程施工负责人有殴打、恐吓、驱逐受伤职工情形的。
  
  (四)、仔细核对,确定是否向劳动监察部门或其它部门进行控诉或要求其主持调解。
  
  (五)其它,如核对受伤事故发生之日起是否超过一年,如超出一年,则工伤认定超时效,劳动部门不会受理工伤认定。
  
  二、办理委托代理合同时:
  
  (一)、应详细向其告知调查、仲裁诉讼程序中律师能够做出具体事项
  
  (二)、应明确委托人在办理委托代理合同后应配合律师做的具体事项
  
  (三)、应告知委托人在仲裁或诉讼中有哪些风险及相关防范措施
  
  (四)、应送达相关委托文书、质量监督卡等
  
  (五)、对文化程度不高的委托人,还应详述委托合同的内容及律师收费办法等相关情况以免代理后发生争议
  
  (六)、对于风险代理或予多交代理费的情形,应在委托合同着重予以书面确认,避免发生分歧或争执
  
  (七)、对于特别授权或办理委托手续后,委托人就回外地工作生活情形的,应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律师的代理权限及特别授权事项。
  
  三、工伤认定程序(之前也可与对方调解):
  
  (一)、调查事故发生经过,作相关的证据固定工作,对于一些容易更失或被损毁的证据应及时保全,对一些流动性强或无固定职业的证人要及时作调查笔?。
  
  (二)、制作《工伤认定申请书》,并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三)、向工伤事故发生地过去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申请者,并提供以下材料:
  
  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工商登记材料
  
  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
  
  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等医疗材料
  
  4、如系机动车事故伤亡的,应扣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四)、及时与劳动部门联系,看是否需补充材料。
  
  (五)、领取工伤认定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如对工伤认定申请、劳动部门的不支持的情形,应考虑如下:
  
  1、是否属其它案由,走其它程序
  
  2、是否需提出重新认定申请或向劳动主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
  
  3、是否需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四、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一)、对照《职工工伤与职工病致残程度鉴定》看是否构成伤残及等级程度及护理依赖等级
  
  (二)、制作《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并填写《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
  
  (三)、制作《生活自理障碍鉴定申请书》
  
  (四)、向劳动部门速交相关申请书及医疗材料(包括病历、CT报告单等)
  
  (五)、领取劳动能力或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报告
  
  (六)、征求委托人意见,是否申请再次鉴定。
  
  五、劳动仲裁程序:
  
  (一)、制作《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清单》
  
  (二)、与用人单联系,可否调解
  
  (三)、向劳动争议仲裁递交《申诉书》及证据材料
  
  (四)、准备庭前材料并到劳动仲委阅卷了解用人单的答辩意见等
  
  (五)、参加庭审
  
  (六)、庭后和解或调解。
  
  综上所述,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手续的问题已经经过上面而阐述出来。虽然申请工伤认定的手续非常的繁琐,但是为了能够使得我们能够成功的申请到工伤认定,从而保障我们广大人民群众自身的利益,我们需要认真的填写相关资料以及带好急需的材料以保证事情有效的进行。
  
  


·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员工如果在用人单位意外遇到工伤,那么第一时间肯定是要到医院接受治疗的。并且在治疗的同时也不要耽误做工伤认定,如果有用人单位积极配合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话,相对来说员工工伤认定的进展会比较顺利一些,如果用人单位不配合的话,员工个人也可以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我国工伤后怎样做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


·国家机关工作在审核行为人设立公司的申请时,首先要审核其是否满
      国家机关工作在审核行为人设立公司的申请时,首先要审核其是否满足设立公司的条件,其次还要审核设立公司的流程是否正确,如果其滥用职权,批准了不符合设立条件的公司成立,那将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受到刑事处罚,那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刑事处罚是什么呢? 一、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


·一、离职劳动合同未解除有什么后果?
      一、离职劳动合同未解除有什么后果? (一)劳动者交违约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从单位辞职提前30天书面告知即可。劳动者要求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仅两种情况要交违约金。 1、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


·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三期妇女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标准是什么?我国法律对“三期”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一、建设工程居间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 1、《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将居间合同改为中介合同,确立了其法律制度。目前,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2 、 虽然《招投标法》的规定,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任何单位...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
      当代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提速,建设工程项目成几何倍数增长。那么,凡是有建设工程项目,就会订立各类建设工程合同,也会产生许多建设工程施工方面的合同纠纷。那么,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就有我们依照国家法律解释,为您进行说明。哪些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建设工...


·正常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
      正常离职不发工资怎么办1、先和公司协商。不行的话就投诉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
      一些读者可能会非常了解当一个员工受伤的时候需要做工伤鉴定,是有一定的机构进行承接的,那么今天我们一起来讲述一下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方?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来看,在武汉做工伤鉴定,可能会选择西南政法大学。详细的我们看下文。 武汉工伤伤残鉴定机构都有哪些地方 劳动鉴定机构...


·单位辞退员工必须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


·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是什么?
      劳动者的安全问题是需要用人单位和个人关注预防,特别是工作在危险区域的劳动者更需要去保护,一旦发僧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后果,而在工作中受伤是工伤,依法可以享有一定的赔付,在赔付之前要进行工伤的鉴定,来确保受害者的权益,那龙岗区工伤鉴定的规定程序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龙岗区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