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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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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实中,有的劳动者是向单位提出辞职,而有的则申请离职,那究竟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吗?一般单位都会与劳动者约定一个具体的劳动期限,那么在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者是否可以辞职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合同期内能辞职吗
  
  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中国《劳动法》对劳动者行使辞职权是分两种情形的,一是一般情形;二是特殊情形。
  
  一般情形是指《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在一般情形下,劳动者行使辞职权不附加任何实体意义的条件。劳动者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只要不愿在该单位继续工作,即可行使辞职权,但要受三个程序意义上的条件制约。
  
  1、要有书面形式的通知;
  
  2、该通知必须送达用人单位;
  
  3、该通知必须提前30日送达用人单位。
  
  特殊情形是指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在此情形下,劳动者行使辞职权同样不附加任何实体意义上的条件,但仍有两个程序意义的条件。
  
  1、要有通知。该通知的形式,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可以理解为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可以本人亲自通知,也可以委托他人通知。
  
  2、该通知应当送达用人单位。
  
  综上,劳动者在一般情形和特殊情形下解除合同都需要通知单位,这是共同点,区别是第三十二条规定所列的特殊情形下可以不必提前30天通知单位。
  
  二、离职和辞职有什么区别
  
  辞职、自动离职(又称擅自离职)是指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行为。在《劳动法》实施之后,也就是劳动者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的行为。这就是解除劳动合同与辞职、自动离职的联系。它们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两点:
  
  1、运用主体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的运用主体可以是用人单位,也可以是劳动者。而辞职、自动离职的运用主体只是劳动者。
  
  2、适用原因的性质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适用的原因是双重性质的,既有惩罚性的,又有非惩罚性的。而辞职不具有惩罚性,自动离职往往是一种违法行为。
  
  我们已经在上文中作出了介绍,各位可以大概了解一下,其实在很多时候离职与辞职都是没有多大区别的,这都是指劳动者自己主动要求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要是此时不满足规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情形,劳动者就要承担不利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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