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
  在能源紧张的今天,建筑节能工程成为了建筑项目重要的配套工程,其中又可细分为墙体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及室内节能工程。节能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到整个建筑物的使用,并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寿命。那么,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
  
  一、如何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
  
  1、对政府的责任进行强化,促进建筑工程中节能工作的健康发展
  
  在我国目前条件下,建筑节能工作首先必须依靠政府行为强制推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是整个建筑工程节能工程管理体系中的主导者,必须要对自身的责任进行强化。在管理建筑节能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对各种建筑节能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等加速进行配套完善、积极推进落实。
  
  2、对业主建设行为加以规范,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管理水平
  
  建设单位即业主作为建设工程中节能工程的投资者与组织者,是整个建筑节能工程实施的主要参与人员,同时也是建筑节能工程中的重要责任主体之一。在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施工前,建设单位应该对施工图纸会审与设计技术交底专题会议加以组织,对业主的建设行为进行规划。在规划的过程中应该由专业人员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及工艺的具体要求进行认真讲解,一旦规划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要做好认真管理,严格按照规范和要求进行,不能对节能工程的设计文件擅自进行修改,施工单位的建筑材料和设备等也必须符合建筑节能要求。只有对业主建设行为加以规范,才能更好地提高建筑节能工程的管理水平。
  
  3、对建筑节能工程进行严格的监理,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认证实施
  
  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除了政府和建设单位外,还包括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主要是代表建设单位,在建设单位的委托下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建筑节能工作自然也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严格监理。监理单位应该在了解建筑节能工程特点的基础上对专项的建立规划和实施细节加以制定,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切实落实。建筑节能工程在施工前,总监应要求承包商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制定符合建筑节能特点的施工方案。将施工方案给予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只有经过监理工程师签字,施工单位才能进行施工,且整个工程必须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组织和施工。
  
  4、对工程进行严格的验收,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
  
  除了保证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的政策落实外,相关部门还必须做好对建筑节能工程的验收工作。其验收应该按照《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严格执行,在节能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对建筑节能专项工程验收进行先行组织,严格做好验收报告,且报告中必须要指明工程对建筑节能标准的完成情况。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避免其沦为表面工程。
  
  二、建筑节能工程包括哪些?
  
  建筑的节能工程具体指的是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执行节能标准,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的能耗。
  
  由此可见,为了解决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问题,政府部门应当强化责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的制订。建筑单位要提高设计施工水平,严格严重工程验收规范施工,建立单位加强工程监理,保障节能工程认证实施。在验收阶段,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告知建设单位。
  
  
  
  


·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基本工资还是奖金?
      我们知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满以后,若双方仍愿意继续保持这种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劳动双方是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但现实生活中,出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的这种行为是否需要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赔偿呢?不续签劳动合同赔偿基本...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违反《劳动合同法》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违约金的标准理论上不能超过用人单位给员工支付的培训费,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的情形是: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用人单位可以和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在工作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谁也不能保证在工作中百分之百的安全无失误,而对于那些高危工作来说,一次工作的失误带来的后果可能无法承受,因为他们的工作性质,那么如果他们在工作中受伤后,由于一些原因,没有及时地进行工伤鉴定,那么之后还可以吗?即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吗? 工伤认定时效:...


·单位招用童工童工应该怎么处理?
      单位招用童工童工应该怎么处理? 使用童工罚款 1、《劳动法》规定: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从重处罚;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改正的,将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


·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
      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工程质保金是合同甲乙两方相互协商,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彼此信誉而预留的资金。至于工程质保金一般是多少钱?具体金额在法律上并未有明确规定,根据施工合同不同工程质保金会有所不同,但有个大致的规定,请看下文参考。一、工程质保金的合同规定的金额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


·退休工人取保候审还能领养老金吗?
      一、退休工人取保候审还能领养老金吗?退休工人取保候审还能领养老金,按照《劳动人事部关于退休职工被判缓刑期间可否享受原退休待遇的复函》中规定:“退休职工被判处徒刑宣告缓刑,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其在缓刑期间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1、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服刑期间不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


·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与全日制用工相对应的。生活中,我们大多数的工作都属于全日制的工作。相信对于全日制用工您都了解,其属于一种劳动关系。但是,大多数人对非全日制用工不是很了解,都会有一个疑问,即非全日制用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将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非全日制用工 非全日制...


·工厂倒闭会赔钱吗
      工厂倒闭会赔钱吗造成工厂倒闭的原因有很多,内部原因、外部原因都有可能带给工厂致命的打击。当然,工厂倒闭除了与管理层的利益息息相关,与工厂的员工的关系也非常的重要。那么工厂倒闭会赔钱吗?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工厂倒闭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工厂倒闭员工赔偿...


·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实践中,既可以是由用人单位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当然也允许受伤职工及其家属提出申请。但对于不同的主体,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时候,应当要注意的地方也不一样。那其中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什么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1、要注意时效问题。 《...


·确立劳动关系的年龄有限制吗?
      现如今,并不是只要具备了独立的行动能力就拥有了劳动能力,同时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不只单单需要有劳动力就可行的。劳动者还需满足法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如果用人单位聘用的劳动者不在这个劳动年龄范围内,用人单位还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关于劳动关系的年龄有什么限制呢? 一、成立劳动关...


·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工资一直是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但是有时候员工请个假都要被扣工资,那劳动者在请假期间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呢?在实践中,劳动者在算清自己请假期间的工资后,却可能会遇到单位因不喜欢劳动者请假而拖欠工资的情况。那作为劳动者,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应该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请假...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