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夫妻离婚中考虑最多的问题应该是孩子抚养的问题,各个家庭的条件不同对孩子抚养权的判处方式也是不一样的,可能是双方都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或双方都不要求孩子的抚养权又或者一方要求一方不要求。那么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我们在下午解答一下。
   离婚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文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二、哺乳期后的未成年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2、相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子女抚养意见》第4条规定,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3、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
  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子女抚养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准许。
   4、考虑子女意见。
  由于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因此,《子女抚养意见》第5条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孩子最好是能在一个健全的家庭成长,如果父母真的到了必须离婚的地步也希望多为孩子考虑一下,对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孩子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如果很显然的你的各方面条件更适合孩子请你不要推脱。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准备的未成年孩子抚养权的相关知识,如果你有更多的问题,请登录网站咨询在线专业律师,他们的帮助是非常有作用的。
  
  
  


·夫妻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
      在找律师帮助自己打离婚官司的时候,此时律师并不能影响实际打官司的时间,一般法官会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时间进行审理,而作为律师要做的就是在诉讼过程中尽可能的为当事人争取利益。那通常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找律师打离婚官司多长时间 ...


·国家赔偿受理通知书范本是怎样的?
      对于国家赔偿,如果受害人想要获得赔偿,就需要向法院进行申请。申请时,肯定会用到国家赔偿受理通知书。在法院收到申请通知书后,如果符合国家赔偿受理的范围内,法院会第一时间用国家赔偿受理通知书通知受害人,决定受理立案。对此,为了方便您了解国家赔偿受理通知书的内容,下面将其范本分享与您。...


·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
      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不管是在婚姻存续期内还是离婚后。一般来说,父母都有履行义务,努力给孩子创造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可是现实生活中,有的父母不称职,没有做到为人父母的义务,对孩子不管不问。那么,婚姻中男方不抚养孩子怎么办?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婚姻法》中规定的结婚条件里面包括了禁止男女结婚的条件,只要任何一方符合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那么就不准结婚。其中规定禁止患有不宜结婚疾病的男女结婚。那么实践中,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不准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规定:“患麻疯病未经治...


·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非法同居是否属于重婚
      非法同居的情况包括多种,其中就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或者双方都是有配偶的,而同居生活在一起。那么在这两者情况下,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我们马上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一、非法同居构成重婚吗1、重婚,是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又登记结婚,或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虽未登记结婚或者...


·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有什么法律依据?
      前我国征用土地需要拆迁房屋时,会赔给拆迁户补偿款。那么在拆迁后如果夫妻离婚,整个财产应该怎么分?一般来说补偿款是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应二人平分。但实际生活可能会有各种各样的问题,那么给您介绍,拆迁后离婚财产怎么分相关问题。 一、婚姻法的财产分割规定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


·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写
      离婚,有和平分手型,也有对簿公堂型。和平分手型即是法律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中的一种:协议离婚。在协议离婚时,协议双方往往会签订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对离婚财产分割有着详细约定。那么,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写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协议怎么写 离婚财产分割协...


·我国刑法哪条处理重婚罪
      一、我国刑法哪条处理重婚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259条第1款“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重婚罪有哪些表现形式重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证据不足不起诉能否要求国家赔偿
      证据不足不起诉能否要求国家赔偿?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一、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


·评标专家受贿会受到什么处罚
      社会当中的一些不正之风是需要法律的严肃处理的,比如说通过受贿谋取利益,生活当中的一些评标专家,在收购别人的巨额贿赂以后,对一些具体的问题胡乱进行评判,影响了公民的使用和正确的判断,对他人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下文中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评标专家受贿会受到什么处罚? 一、评标专家受贿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