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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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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制定的税收制度当中,房产税目前也已经正式开始实施。房产税是我国向房屋产权所有人而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当中的税收项目。而且国家为了规范各地的房产税的税收情况,制定的有统一规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按照国家的规定,房产税也是我国公民应尽的义务,所以说我国公民也是有必要了解一下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房产税暂行条例全文的内容是什么?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员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三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核定。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的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 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1、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2、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3、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4、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5、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六条 除本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第十条 本条例由财政部负责解释;施行细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抄送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本条例自一九八六年十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制定了房产税的纳税比例,同时也制定了一些免征房产税的房产类型,免征房产税的主要是包括一些国家用地,公共服务用地等。一般来说,您在交房产税的时候,到当地的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就可以了。房产税的纳税总额和房子的面积,以及房产的价格,都有着莫大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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