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其实现在对于知识产权的认识只是我国少数一部分公民具有一个基本的概念,就比如生活当中一些经国家知识产权部审核并且批准的专利,就是所谓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家知识产权在处理关于专利的裁决的时候,如果当事人对国家知识产权的某些行政行为存在争议的话,行政复议肯定是少不了的一个步骤。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一、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哪些情形?
  
  行政复议规程第五条将可以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列举如下:
  
  (一)专利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二)专利申请人对申请日的确定有争议的;
  
  (三)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不服的;
  
  (四)专利申请人对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五)专利申请人对专利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六)专利申请人对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不服的;
  
  (七)专利权人对专利权终止不服的;
  
  (八)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九)专利权人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强制许可请求人对终止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十一)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二条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十二)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一十五条所作复查决定不服的;
  
  (十三)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十四)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十五)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十六)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十七)布图设计权利人、被控侵权人对侵犯布图设计专有权所作行政处罚不服的;
  
  (十八)专利代理机构对撤销其机构的处罚不服的;
  
  (十九)专利代理人对吊销其《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的处罚不服的;
  
  (二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专利申请有哪些时限要求?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申请的时限要求有下列情形:
  
  1、 就同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要求本国或者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十二个月内;
  
  2、 外国人就同一外观设计在中国申请要求外国优先权期限: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3、 外国申请人要求外国优先权时,提供该外国专利受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4、 发明创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首次展出,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示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申请人同意由他人泄露,不丧失新颖性的期限: 至申请日前六个月内;
  
  5、 提交上述展览会、学术会议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
  
  6、 发明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学方法或者其产品,且使用物的微生物是公众不能得到的,保藏该微生物的日期:申请日前,最迟至申请日;
  
  7、 提交上述微生物的保藏证明以及存活证明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8、专利申请费缴纳期限:自申请日起二个月内;
  
  9、发明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提出实审请求时,及对第一次审查意见答复时;
  
  10、实用新型或外型设计专利申请主动修改申请的期限: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
  
  11、发明专利早期公布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12、发明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13、发明专利申请缴纳维持费的期限:自申请日起满两年,从第三年起,每年缴纳;
  
  14、提出分案申请的期限:原案授权通知发出前;
  
  15、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接到专利局通知后15天内;
  
  16、依据细则第七条,请求恢复权利的期限:自接到通知后二个月内;
  
  17、申请人请求复审期限:自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
  
  18、申请人对复审不服,向法院起诉期限:自收到复审决定三个月内。
  
  通过上文您可以得知,专利中的行政复议包括,知识产权对申请人的申请不予受理的,申请日的确定存在争议的,对专权终止的行政行为不服,或者说对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等这些行政行为,都可以向高一级的主管机关提起行政复议。也就是说。
  
  


·申请作品著作权在哪里申请
      申请作品著作权在哪里申请根据国家版权局《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作品的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的所有人及其代理人,均可申请作品登记。1.著作权登记是指著作权有关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向登记机关申请,将作品及其权刊登载于登记簿的行为。国家版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具体的损失一般情况下的话,如果具体损失达到了300元,就会赔偿3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


·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一、商标权终止的事由有哪些 (1)因注册商标法定有效期限届满又末办理续展注册,导致注册商标注销,商标权因而终止。 (2)因商标注册人自动申请注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3)因注册商标争议被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终止。 (4)因商标...


·关于专利权授予条件怎么规定的
      关于专利权授予条件怎么规定的 一、关于专利权授予条件怎么规定的 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 (一)新颖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


·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公司在推出新产品的时候都会为产品的各项突破性发明申请相应的专利权,但是公司持有的专利权并不具有唯一性而可以通过签订许可合同的方式将专利权暂借给其他社会主体使用。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专利权使用许可合同范本 许可...


·时事新闻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吗?
      时事新闻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吗?时事新闻不受到著作权法保护,《著作权法》第五条规定,时事新闻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何谓时事新闻,《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通过报纸、期刊、电台、电视台等传播媒介报道的单纯事实消息。最高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通过...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
      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流程注意事项有哪些?现在我国对于版权保护的意识越来越重视了,同样的,在著作权上也是如此。需要转让著作权的话就必须要经过正规的法定流程,这个著作权转让可以是长期的也可以是有期限的,其转让的具体内容一般是完整的财产权,需要签订有法律保障的合同。那么著作权转让合同签订...


·发明在什么程度上有专利权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当具备的条件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性条件两个方面。形式条件是指应当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格式,书面记载在专利申请文件上,并依据法定程序履行各种必要的手续。实质性条件是指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1)新颖性:具有新颖性的发明创造,应符合以下三方面的...


·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罚
      侵犯著作权怎么处罚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侵犯著作权罪是以违法所得数额或者情节来量刑的。只有违法所得达到一定的数额,或者情节具有一定的严重性才构成“侵犯著作权罪”。对于侵犯著作权罪有两种刑罚:第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
      商标权在先使用权如何构成在商标的使用过程中,会出现合理使用、在先使用等等,这些就可以说是商标侵权的抗辩。针对其中的在先使用是日常中比较常见的,那么商标权在先使用权是如何构成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1、在他人注册商标的申请日之前,就已经有使用的事实 这是对使用人...


·著作权人死亡 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著作权人死亡 修改权可以继承吗? 从古至今文学作品数不胜数,有关于文学作品作者的权利的纠纷一直是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对于著作权人死亡修改权可以继承吗这个问题,很多人心中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那么现在,将为您解答。一、著作权人死亡修改权可以继承吗根据国家法律,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