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未提前30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不论是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还是劳动者主动辞职,劳动法当中时间的约束都是必不可少的,如果没有按照规定时间呢提前通知对方的话,是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那么公司未提前30通知解除劳动合同需不需要赔偿呢,下面就由我们来告诉您。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换岗位显然是变更劳动合同,如果不与你达成一致就强行变更,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不知公司给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是否说明了解除原因,如果解除原因是不服从公司岗位调整,那就好办了。公司就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按第四十七规定计算的经济补偿的两倍。因此,你可以得到两个月的经济补偿。
  
  在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应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至于因裁减人员、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况,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30天通知不需要额外补偿一个月工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未提前30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您从上文当中就可以了解到,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前通知劳动者的话,立即辞的话是肯定需要赔偿的,但是不排除有特殊情形,我们在此不赘述,如果还有其他疑问,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怎么写 工程居间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委托人): 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伤鉴定书公司不给怎么办
      在日常的工作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看似相安无事,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可否认的是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以后,基本上都是员工自己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权的,用人单位不会积极的为员工进行赔偿。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工伤鉴定书公司不给怎么办? 一、工伤鉴定书公司不给怎么办?...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要根据受伤的原因确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
      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或相关代理人需要申请工伤鉴定,以确定等级获取相应赔偿。可是,由于相关知识的来源有限,很多人对工伤鉴定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在我国工伤鉴定等级后病假单是否需要?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
      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一、工地工伤伤残鉴定10级怎么赔偿多少钱?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3、还有误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我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就像其它的法律有适用范围,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不例外的有一定的适用范围。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适用范围 ...


·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


·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
      劳动者因故需要与原单位解除劳动雇佣关系时,需提前向用人单位进行书面申请,对于提前多久递交申请,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也有明确规定,而且辞职者也有义务与接替者做好工作交接。如果单位迟迟不审批辞职申请,劳动者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来来维护自身合法利益。 一、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 《中华人民...


·起诉主张事实劳动关系存在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效,或是口头订立的劳动合同,这个时候我们就说这种劳动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由于没有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所以产生劳动纠纷之后主要问题往往就集中在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存在,在此基础之上再有其他主张。因此,今天我们就为您带来起诉主...


·民营企业员工退休年龄是几岁
      民营企业员工退休年龄是几岁 职工退休年龄是指法律所规定的职工在一定的年龄之后不应当继续从事工作,而应该辞职的年龄。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干部、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职工年满50周岁。对于从事井下、高温等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规定退休...


·劳动合同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时代更迭的过程当中,其实我国过去的劳动合同法已经不能够全面的概括当今时代的劳动关系。所以不仅是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像公司法、刑法等这些,都会根据实际需求进行不同程度上的修正。要确保我国劳动者的基本利益,劳动合同法就是重要的一项法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就是劳动合同司法解释三的具体内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