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一、隐瞒军情罪判刑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四百二十二条规定:故意隐瞒、谎报军情或者拒传、假传军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使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与相关罪责的区分
  
  (一)区分隐瞒、谎报军情罪与拒传、假传军令罪的界限
  
  本罪和拒传、假传军令罪侵犯的客体相同,主观上也均由故意构成,而且并列规定在同一条款内,因此要特别注意区别。它们的区别在于:
  
  1.主体要件不同。隐瞒、谎报军情罪的主体一般是担负侦察、通信、译电等任务的军职人员,但也包括其他执行作战任务的军人。拒传、假传军令罪的主体要件只能是负有传达命令任务或发布命令职权的参战军职人员。
  
  2.客观方面不同。隐瞒军情罪表现为故意将真实的军事情况掩盖起来,不报告给上级,从而造成危害的。谎报军情罪主要表现为编造虚假军事情报,从而使上级领导机关难以准确判断敌情,给作战利益带来损害;假传军令罪主要表现为发布或传达虚拟的或不真实的命令,给作战利益造成危害的。
  
  (二)区分谎报军情罪与战时造谣惑众罪的界限
  
  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战时制造谣言,致使军心不稳的行为。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主体不同。谎报军情罪的行为人,一般是负有传递、报告各种军职情况等特定职责的人。而战时造谣惑众罪则是任何参战人员均可构成。
  
  2.客观要件不同。谎报军情罪是对作战利益造成重大危害的谎报军情行为,战时造谣惑众罪则表现为在战时造谣惑众,致使军心动摇的行为,主要指散布在装备、士气、战绩、伤亡情况等方面吹嘘敌人、贬损我军的各种谣言。
  
  (三)区分隐瞒军情罪与遗失武器装备罪的界限
  
  隐瞒军情罪与遗失武器装备罪都有隐情不报的行为特征,而且遗失武器装备本身也属于军情,特别是遗失了重要武器装备,如将遗失武器装备的情况隐瞒,将可能造成隐瞒军情罪与遗失武器装备罪在定罪上发生混淆。这两种犯罪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隐瞒军情罪以隐瞒军情为主要特征,而遗失武器装备罪以遗失武器装备为主要特征,不及时报告仅是遗失武器装备是否构成犯罪的限制性条件,不能单独成为遗失武器装备罪在客观方面的主要特征。
  
  2.隐瞒军情的行为人并不一定就是军情本身的当事人,而在遗失武器装备罪中,不及时报告的行为人就是遗失武器装备的行为人。
  
  3.隐瞒军情罪是故意犯罪,而遗失武器装备罪是过失犯罪。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遗失武器装备后不及时报告的,一般不能以隐瞒军情罪论处,除非已对作战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如果继续以遗失武器装备罪论处,将造成明显的罚不当罪,才可考虑对其不及时报告的行为以隐瞒军情罪追究刑事责任。
  
  军情是军队作战中十分重要的信息,对战争的排兵布阵、形式走向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作为军人,应永远坚守军人的职责,坚持国家利益至上。
  
  
  延伸阅读:
  
  隐瞒、谎报军情罪如何处罚?
  
  隐瞒、谎报军情罪怎么认定
  
  隐瞒、谎报军情罪的概念是什么?
  
  


·构成帮助毁灭证据罪的要件是什么?
      构成毁灭证据罪的要件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是: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条第三款还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犯该罪的,从重处罚。本条的犯罪不限于刑事诉讼中,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行政诉讼法》第49条都明确规定:伪造...


·绑架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能判多少年
      在实践中,经常出现以勒索财物或满足其他不法要求为目的,利用被绑架人的近亲或其他人对被绑架人安危的忧虑,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或以实力控制他人的行为。这就有可能会构成绑架罪。那么,绑架罪立案标准究竟是什么呢?此外,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绑架罪能判多少年呢?下文将为您做一个较为...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
      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法条的区别是什么?犯罪预备和预备犯罪在法律中的解释以及对于结果的处罚都是有所不同的,具体的表现为:二者的犯罪动机有所不同;根据对案件造成的后果的不同,对于预备犯罪的行为较轻的可以做出减轻刑罚的处理决定,但犯罪预备的行为较为严重因此受到的惩罚也是相对较严重的。二、...


·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一、刑法中绑架罪同伙定性是什么? 绑架罪同伙定性一般是从犯,认定从犯,要从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实际参加的程度、具体罪行的大小、对危害结果所起的作用等方面,去具体分析判断,看其在共同犯罪中是否起次要的作用或者辅助作用。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


·非法经营罪最多判刑多少年,追诉标准是怎样的?
      为了保证市场正常秩序,在我国对一些有关国计民生、人们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公共利益的物资实行限制经营买卖。没有经过批准而擅自予以经营的,就属非法经营。如果构成犯罪的,就要受到处罚。那我国对非法经营罪最多判刑多少年?以下是具体介绍。 一、非法经营罪最多判刑多少年?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


·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针对社会各种犯罪现象,国家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刑事诉讼法的存在就是为了降低和防止公民的实施犯罪行为,虽然没有完全防止但是也有了一些明显的效果,所以法律要求公民遵纪守法,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最高法院关于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


·刑法修正案八与未成年人的内容包含哪些
      刑法修正案八与未成年人的内容包含哪些一、关于“未成年人犯罪无累犯”制度的理解 《刑法修正案(八)》第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公安不报批捕可以先拘留嫌疑人吗
      一、公安不报批捕可以先拘留嫌疑人吗?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先拘留嫌疑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


·当事人属于脑梗患者能被行政拘留吗?
      当事人属于脑梗患者能被行政拘留吗? 其实人身体上的很多疾病都是跟当事人自己的心态和生活方式有很大的联系的,就比如说脑梗就可能因为高血压,饮酒,长期吸烟等这些不良的生活习惯而导致,大多数的脑梗还是在于后期的调养的。可是有些民众关于脑梗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当事人属于脑梗患者能被行政...


·刑事辩护中的技巧
      法庭的辩论并不是在辩论阶段才开始的,在法庭调查阶段,控诉方和律师对被告人、证人、鉴定人的发问,实质上已是辩论的前奏。因此,律师在庭审中要根据案情,采取不同的方式发问,以达到或进一步弄清案情,或引起法庭的注意的目的。如对案件中的要害总是开门见山地直接发问、为强调某一问题以引起法庭注...


·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碍执行职务罪有其自己的一个裁量标准,但它与妨害公务罪又有一定的区别,很多人容易将两词弄混淆,因此会在自己遇上同样的事情时,无法明显区分出属于二者中的哪一种,这里我们就来给您解说一下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