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继承法司法解释中遗产处理是怎么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继承法司法解释中遗产处理是怎么样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 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 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一百四十九条 遗产管理人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获得报酬。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第一千一百五十一条 存有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 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
  
  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条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条 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被继承者留有遗产的话,那么就需要结合自己的意愿对遗产进行处理,而且在处理中是可以由执行人来管理这笔遗产,在分割时一定要保留胎儿还有无劳动能力继承者的那一部份,这样才不会因遗产的分割而引起家庭内部的矛盾。
  
  
  


·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如果是房屋,在继承时房屋如何继承分配呢?针对这两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一、没有遗嘱遗产怎么分配在法定继承中,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第二顺序继承...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
      一、遗嘱继承有时间期限吗?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妻子对丈夫的财产继承比例是怎样的
      妻子对丈夫的财产继承比例是怎样的《民法典》丈夫死亡后财产分割比例一般是妻子首先分割所有财产的一半,然后另一半由妻子,子女,父母平均分割。如果存在有合法有效的遗嘱的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不存在,则按照法定继承,法定继承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一、财产继承和共有物分割的方式?
      一、财产继承和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哪些 共有物分割的方式有:一、实物分割;二、变价分割;三、补偿分割;四、保留共有的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划归配偶所有,其余的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分割...


·第一继承人指谁,具体包括哪些人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此时应当先界定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第一继承人指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指谁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


·离异的遗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前妻吗?
      一、离异的遗产第一继承人包括前妻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包括前妻,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现任配偶、子女和父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


·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如何继承?
      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如何继承?父母的财产两兄弟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就按照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有两个兄弟共同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


·继子女可以继承哪些人的遗产?
      一、继子女可以继承哪些人的遗产? 继子女可以亲生父母和继父母的遗产,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 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


·一、继承方式过户的优点是什么?
      一、继承方式过户的优点是什么?继承办理起来最快但是也最特殊,它是建立在产权人已经去世的基础上的,过户只需要缴纳公证费用即可,另外若无正式遗嘱,而又具有不止一名的法定继承人,则比较麻烦完全过户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承诺放弃该房产。买卖的方式缴纳的税费比较多,交易流程较长,但是相对来说比...


·合法继承人证明哪里开?
      想要继承自己父母等的遗产,需要用到证明自己是合法继承人,这需要用到合法继承人证明以及继承公证,那么合法继承人证明哪里开,继承公证具体流程以及材料是怎样的?网下面就来告诉您。 一、合法继承人证明哪里开 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一、继承权分配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的原则】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